- 发布时间:2025-02-07
- 截止日期:2025-02-21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200 名警务辅助人员。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郑州市公安机关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1200 名,身份性质为非人民警察且非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1 《郑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各招聘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 5:1 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 3:1 。
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技能、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 一村一警 ” 基层岗位招聘各环节不受最低比例限制),核减、取消岗位的拟招聘人数,可调剂到同一招聘单位的其他岗位。
郑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各招聘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对核减、取消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进行调剂,取消招聘的岗位和调剂情况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申请查看] )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 具有河南省户籍;
3. 年满 18 周岁以上、 35 周岁以下( 1989 年 2 月至 2007 年 2 月期间出生)。
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被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否则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5.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文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 4.8 及以上。
对身高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6. 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7. 符合《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聘的;
3.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25 年 2 月 17 日 至 2 月 21 日 。
2.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3. 报名流程:
报名按照提交申请、反馈报名序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五个流程进行,所有流程必须全部完成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具体流程如下:
( 1 )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在 2025 年 2 月 17 日 9:00 至 2 月 21 日 12:00 期间,登录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查看] )后,点击 “ 郑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 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招聘公告后,需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证件照(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应为 jpg 格式,必须反映本人真实面貌特征)。
对报考特殊技能岗位的人员,还需上传《网上报名和资格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附件 2 )中要求的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照片。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 2 )反馈报名序号: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考生收到报名序号并不代表报名成功,还需要通过资格审查、网上缴费才视为报名全部结束。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和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 3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申请后 1 日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 2025 年 2 月 21 日 17:00 前,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和报名信息。
( 4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3 日 17 : 00 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 30 元)。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或放弃参加笔试的,笔试费用不予退回。
( 5 )打印笔试准考证: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 2025 年 2 月 27 日 9 : 00 至 3 月 1 日 17:00 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A4 纸格式,报考人员可打印多份备用)。
报考人员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现场确认等招聘环节的有效证件之一,如因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并收到报名序号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如因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查询、缴费、打印等造成不能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笔试
1. 时间和地点: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 方式和成绩: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
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笔试有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现场确认环节。
3. 注意事项:考生携带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仍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备后续各招聘环节使用。
(三)资格现场确认
1. 时间和地点:资格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2. 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 4:1 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现场确认人员。
经资格现场确认合格的,当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资格现场确认结束后,对资格确认合格人数未达到与拟招聘人数 4:1 体能测试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进行资格现场确认递补。
3. 需提交的材料:考生本人须按时到场参加资格现场确认,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 1 份复印件(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2 、附件 3 )。
4. 注意事项:报考对身高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须先进行身高测量,身高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再提交相关材料。
凡因考生提交的证件、材料等相关信息不实影响资格现场确认审查结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1. 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信息为准。
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2. 人员范围:资格现场确认合格且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对测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与拟招聘人数 3:1 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进行体能测试递补。
3. 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1]48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试为达标项目,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即为体能测试结论不合格。
体能测试结论现场公布,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组织补测。
(五)面试
1. 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进入面试的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 人员范围:对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 3:1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对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组织该岗位所有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
3. 方式和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因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人数较多,需要分设面试考场的,采取 “ 二次平均法 ” 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加权平衡,加权后的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原始成绩现场宣布,需加权的岗位,考生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有缺考、作弊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对有比例限制的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低于 1.5:1 体检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应达到 60 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 。
考生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 “ 四舍五入法 ” 处理;
加权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小数按 “ 四舍五入法 ” 处理。
(六)体检
1. 时间和地点: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进入体检的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 人员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 1.5: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数未达到拟招聘人数 1:1 考察比例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进行体检递补。
3. 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5 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1. 时间和地点: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进入考察的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
2. 人员范围: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考察环节)。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进行考察递补。
3. 内容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的同时,一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八)公示和聘用
1. 公示:对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2. 聘用:公示合格的考生应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对各招聘岗位体检合格未入围考察的考生,纳入补充招聘人员备用库。
此次招聘公示结束后 12 个月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补充招聘人员备用库中进行补聘。
四、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后,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查询、资格现场确认、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
在招聘各环节中,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或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要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凡在招聘环节和入职后,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及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等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郑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社发行的各种考试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考生如需咨询招聘政策问题,可在 2025 年 2 月 6 日 至 2 月 23 日 工作时间内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郑州市公安局
2025 年 2 月 6 日
附件 _1 :郑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pdf [申请查看]
附件 _2 :网上报名和资格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pdf [申请查看]
附件 _3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doc [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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