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4-07
- 截止日期:2024-04-17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根据工作需要,[申请查看]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单位及岗位
[申请查看]所属事业单位选聘1名专技岗位工作人员,具体的选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申请查看]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在职正式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选聘;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3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5.历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教师身份的,需当地所属教育部门批准方可报名。
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
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如报考前需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前述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4月17日。
2.报名地点:[申请查看]大楼511房间;
咨询电话:[申请查看]、[请申请后查看]。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申请查看]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选聘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等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1张。
报名表下载地址:[申请查看]([申请查看])政务信息-人事信息-人事招聘公告栏。
三、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该选聘岗位。
2.考试。
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由[申请查看]党委研究决定选聘对象,并在[申请查看]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调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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