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县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2025-05-09 |
请 报考人员 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屏山县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 的 20 25 年 高校 应届 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国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于 报名 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人员 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 2)遵守宪法和法律; (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6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屏山县事业单位 2025年上半年 公开考核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 见 附件 1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 报考人员 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 公开考核招聘 报名 的 第 一日。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能报考 (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 5) 最高 人民法院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 采取现场报名的 方 式进行(有意向的报考人员,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报名,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报名时间: 20 25 年 6 月 7 日 至 6月8日10:00- 17:00,6月9日至6月12日9:00-12:00、14:00-18:00 。 (一)选择岗位。 (二) 填报信息。 ( 三 ) 资格审查 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的考核。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者需由编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可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经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 现场 资格审查 合格者 ,领取 面试 通知单 。 本次招聘中, 报考人员 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 用人 单位 及 主管部门 现场 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 县 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 人员 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 捺印 的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专业认定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其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招聘岗位在大学本科、研究生 2 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学科专业(类)名称。 专业要求中的本科、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等 。 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由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和 招聘单位 及 其主管部门(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 国民 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对 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 调整的 , 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 依据进行认定 。 五、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采取 结构化 面试和专业技能面试的形式 , 实行量化考评 ,成绩满分 100分。 面试 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 面试 通知单。 若同岗位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大于 35 人的,须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截止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综合测试后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 3 倍,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综合测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下同),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六、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的 面试 成绩当场公布并由 报考人员 本人签字确认 , 面试 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面试 成绩及排名。 报考人员 的 面试 成绩低于 70 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八、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 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以 “面试成绩分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总分,面试最高分、面试次高分分数及个数” 确定名次 ) 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 报考人员 ,视为自动放弃。 (二) 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 ,由 招聘 单位及主管部门 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 2010〕14 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 2021〕143 号)等规定 ,由 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 报考人员 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 同级 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1. 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 5 个工作 日。 2.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 人员 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 县 人社部门 审核确认。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 报考人员 ,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 招考 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 县人社 部门 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 十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 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屏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 0831— [请申请后查看] 。 十一、人才政策待遇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员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屏山县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并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人才股负责解释。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人才股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 十二 、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 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 三 、相关咨询电话 ( 一 ) 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 咨询电话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 人员 管理股: [申请查看] 。 ( 二 )招聘 岗位条件及 预约报名 咨询 电话 详见 《岗位表》 ( 三 )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 [申请查看])公告。 附件: 1. 屏山县事业单位 2025年上半年 公开考核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表 [申请查看] 2. 屏山县事业单位 2025年上半年 公开考核招聘 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 25 年 5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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