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5 15:48
根据《 “ 金山英才 ” 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镇教发〔 2021 〕 69 号),结合镇江市直教育发展实际,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镇江市直教育系统 2025 年紧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 。
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具体岗位参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 2025 年紧缺教育人才岗位表,具体学校(单位)由镇江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 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3.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1989 年 4 月 27 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 40 周岁以下( 1984 年 4 月 27 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②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
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 按照 2020 年 3 月 13 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5 年 11 月 16 日前 3 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5 年 11 月 16 日前, 5 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实施程序
(一)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7 日 9:00 — 5 月 16 日 16 : 00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发送申报表(附件 2 )和相关佐证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3 )至邮箱: [申请查看] 。 [申请查看]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本次引才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核小组将对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等有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申报人员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核
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将由市教育局组织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两轮,分别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 5 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
笔试成绩以 60 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 60 分不得进入面试。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 笔试 成绩。
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机会的,按笔试成绩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面试。
考生须于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模拟课堂、答辩方式进行,其中报考 07 、 08 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 40% 。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以 60 分为合格线,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3.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 并 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以 60 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引进计划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如果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内通知公告栏目( [申请查看] )公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引进岗位空缺时,由引进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
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录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 5 年。
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 “ 金山英才 ” 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可享受相应层次的安家补贴,并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
符合相关条件的引进人才可在购买住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 50% 、全额契税补贴等)、子女入学、父母养老、健康医疗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引进对象具备拔尖人才称号的,审核后纳入镇江市教育系统相应拔尖人才梯队管理,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拔尖人才津贴。
四、有关事项
1. 严格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申请查看] (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申请查看] (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2.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镇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3. 其他未尽事宜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镇江市教育局,工作日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 [申请查看]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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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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