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省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
2025-04-22 |
根据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7号)要求,现将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济宁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济宁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申请查看])。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4月23日11:00-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在网上进行;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4月23日以前取得)。 (5)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6)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书、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7)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8)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相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连续,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4月。 (9)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申请查看])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10)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人员统一参加2025年度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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