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4-14
- 截止日期:2025-04-22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系统人员流(调)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优化东兴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均衡教师配置,东兴区公办学校将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 198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学科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 1 。
二、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的非幼儿教师岗位面向东兴区内公办学校(含高桥、胜利街道所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选调,幼儿教师岗位面向东兴区内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选调。
(一)东兴区内通过公招入编且未在区内学校间调动的教师,须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纳入东兴区现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二)东兴区内学校间已调动的教师,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纳入东兴区现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三)东兴区外调入到农村学校的教师,须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纳入东兴区首次聘用学校编制管理。
三、选调条件
( 一 )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报名时属东兴区内在编在职教师,须经现聘任学校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
属东兴区外在编在职教师,报考时须提供现编制学校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4. 符合选调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 2025 年春季东兴区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1 ),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东兴区高桥街道中心学校选调的小学岗位教师,为暂时代高新区即将新设立的小学校聘用教师,待该小学校新设立后,将全部带编直接转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 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 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上午 8 : 30 至 12 : 00 ,下午 2 : 30 至 6 : 00 )。
2.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四楼 405 会议室(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中段 247 号,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 [申请查看] )。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前填写好《 2025 年春季东兴区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带齐以下材料参加现场报名。
东兴区内在编教师还须请学校人事干部(带学校公章、学校编制手册和报考者的工资档案、聘用合同)一同前往报名。
1. 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报考内江三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者才须提供 )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效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学校公章)各一份;
2. 《报名表》(一式二份),并附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 3 张;
3. 报考人员须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申请查看] ,对报考学历进行查询,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一份,备验。
(操作流程:登陆 [申请查看] →点击零散查询→按照获取查询码的方法获取查询码→输入相关信息及查询码查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选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
对附件中选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东兴区教体局人事股后填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身份证。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本《公告》,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材料必须符合选调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
3. 资格初审: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教体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4. 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依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 [2023]473 号文件规定,缴纳 50 元 / 人笔试考务费。
5.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 通过东兴区人民政府网( [申请查看] )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
( 1 )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 2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 3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五年内不得参加东兴区教师选调。
五、考试
报考幼儿教师学科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满分 100 分)和面试(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 50%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 50% ;
报考非幼儿教师学科岗位的只进行笔试(满分 100 分)。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指导。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一)笔试内容:本次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 100 分。
(二)开考比例:选调学科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 如达不到该开考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调整情况通过东兴区人民政府网( [申请查看] )公布。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通过东兴区人民政府网( [申请查看] )公布。
(四)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缴纳 80 元 / 人面试考务费。
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名额 3:1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 3:1 的,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微格课和才艺展示。
1. 微格课:每人备课时间为 20 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2. 才艺展示:弹唱、跳舞自选一项,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所需服装、道具、音乐材料等由考生自行准备。
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 通过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 幼儿教师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非幼儿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幼儿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若面试成绩相同按照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高者确定 ;
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相同时,按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确定;
以上项目均相同,则加试笔试。
非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成绩相同按照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高者确定 ;
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相同时,按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确定;
以上项目均相同,则加试笔试。
(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 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由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放弃的,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因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后又放弃的,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 [2009]7 号复函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
七、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中非幼儿教师岗位(需要选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主依次选定选调学校。
非幼儿教师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照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高者确定 ;
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相同时,按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确定;
以上项目均相同,则加试笔试。
无论任何原因,本人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主动放弃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岗位选定后,不再递补。
八、考察
选岗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聘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学校报区教体局审核后送区人社局审批, 2025 年暑期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东兴区高桥街道中心学校选调的小学岗位教师,暂由其代高新区即将新设立的小学校聘用,待该小学校新设立后,将全部带编直接转入。
聘用人员按学校本次选调岗位等级聘用。
拟调入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以及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东兴区外公办学校新选调到聘用学校的教师须与聘用单位签订 3 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在新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 3 年,服务期未满的,如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东兴区内公办学校(含高桥、胜利街道所属学校)新选调到聘用学校的教师须与聘用单位签订 2 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在新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 2 年,服务期未满的,如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与监督
1. 坚持公正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 严肃招聘纪律。
选调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凡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相应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东兴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兴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本次选调公告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与本次选调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东兴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
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申请查看](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监督电话:
[申请查看]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
[申请查看] (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申请查看] (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 年 4 月 11 日
附件: 1.2025 年春季内江市东兴区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条件表 .xls
附 件 下载 [申请查看]
附件: 2.2025 年春季内江市东兴区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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