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6-03
-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根据《关于做好 2024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办 [2024]1 号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现将 2024 年淮北市市本级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 16—24 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
3—12 个月。
三、见习岗位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企业按每人每月不低于 2000 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 1400 元给予见习基地补贴。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100 元 / 人。
四、岗位发布
5 月 29 日 起,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徽公共招聘网、淮北人社公众号发布《 2024 年淮北市市本级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第一批)》(见附件)。
五、报名方式
线上:扫描二维码,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
二维码(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申请查看] )
线下: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 19 号科创中心双创基地 1 号淮北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S36 号。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六、岗位对接方式
1. 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选用见习人员。
2. 见习人员与意向单位主动对接,自荐申请岗位。
岗位匹配实行双向选择机制,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七、组织上岗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安徽省高校毕业生( 16-24 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后即可上岗。
八、见习管理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皖人社发 [2017]54 号)
相关规定执行。
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
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九、咨询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 [申请查看] ;
濉溪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电话: [申请查看] ;
相山区人社部门电话: [申请查看] ;
杜集区人社部门电话 :[申请查看] ;
烈山区人社部门电话: [申请查看] 。
附件 2024 年淮北市本级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第一批) .xlsx [申请查看]
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 年 5 月 29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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