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嘉兴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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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 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5 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85 号)精神,结合市属教育系统教师培养需求,现将我局2025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二、 招生(招聘)对象 本次招生(招聘)对象为具有嘉兴市户籍(以高考时报名的户籍为准),2025年在浙江省参加高考,且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考生。 三、招生(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有关规定填报志愿,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二)录取 1.划取上线考生。 2.面试 和体检。 3.确定拟录取对象。 4.签订协议。 5.缺额补录。 6.录取。 四、费用补助 经招生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每人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2.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嘉兴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3.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4. 本次招生(招聘)各环节时间较紧,请填报该志愿的考生在此期间尽量避免外出,并保持联系通畅。 5. 其他未尽事项,由嘉兴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73-838 50525 志愿填报咨询电话:[申请查看] 监督电话:[申请查看] 嘉兴市教育局 2025 年6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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