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5-06-06 |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伊春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 、 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57 名 。 二、招聘范围和 条件 (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三 )遵守宪法、法律。 (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五) 一般为 18 (含)周岁以上、 35 (含)周岁以下,即 1989 年 6 月 6 日(含)至 2007 年 6 月 5 日(含)期间出生。 (六) 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 七 )具 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的身体条件 和心理素质。 ( 八 )服从 招聘 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 ( 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报考: 1. 全日制普通高校 非应届 在读学生 ; 2. 现役军人; 3 . 曾因犯罪受过 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 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 〕 1 号)第六条所列情形人员 ; 7 . 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 三、招聘 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 发布公告: 于 2025 年 6 月 6 日通过 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申请查看] ) 、伊春市纪委监委网站(网址: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 )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 网上报名 。 ( 1 ) 应聘人员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 9:00— 6 月 20 日 17:00 登录 春风人才 网 报名 (网址 [申请查看] )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 2 ) 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资料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确认缴费 、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 春风人才网 进行。 ( 3 )报名使用近三个月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考生须上传: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上传); ③有效期内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 2025 年毕业生(含 2025 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上传 有效期内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所学专业成绩单及翻译件; ⑥上传报考岗位要求党员关系证明材料; ⑦限定户籍(生源)的岗位,须上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户籍迁入时间应为 2025 年 6 月 6 日(含)前。 ( 4 )网上报名上传的相片、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均须为 jpg 格式,单张照片文件大小在 1M 字节以内,画质清晰。 ( 5 )网上报名时,报考者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 6 )报名后的各环节事项,将在 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 和 伊春市纪委监委网站 以《公告》或《通知》方式发布,请报考者持续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 2013 〕 42 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 2018 〕 17 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 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 , 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拟定于 6 月 23 日进行,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 2 ) 于指定时间到 伊春市委大楼 511 室(伊春市伊美区透 笼 山大街 7 号)进行资格审核 。 2. 网上资格审查 。 3. 网上缴费。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 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 3:1 。 4. 打印准考证 。 (三)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伊春市人力资源 和 社会保障局 人事考试中心 统一组织实施,考 试 总成绩 = ( 笔试成绩 + 政策性加分) ×60%+ 面试成绩 ×40% 。 1. 笔试 ( 1 ) 笔试科目。 ( 2 )笔试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 3 ) 成绩查询。 2. 面试 ( 1 ) 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 2 ) 面试资格复审。 ( 3 ) 面试安排及方式。 (四) 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并分别在 指定 网站 发布 。 1. 考察。 2. 体检。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 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 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所填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电话畅通。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400-1629-400 转 1600 监督举报电话: [申请查看]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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