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1-21
- 截止日期:2025-02-07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察隅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致力于为残疾人提供全面、优质的管理、就业服务,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因业务拓展需要,现需要面向察隅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残疾人管理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
招聘工作由察隅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察隅县纪委监委、人社局负责监督。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公开招聘察隅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工作人员2名,属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聘用的编外人员。
三、工作职责
负责日常管理,评估与治疗、管理宣教与咨询、仪器维护管理检查与测量、入户调查残疾人情况、宣传政策、就业等工作,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持有察隅县本地户口。
5.护理学、医技类、康复等相关专业;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有工作能力的残疾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受过党纪等处分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5.曾非法出入境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
7.不符合聘用的其他原因。
五、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发放全额的80%)
(二)待遇为5200元/月/人(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单位承担五险部分按照当年出台的社平工资基数上缴。
(三)依法享有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规定。
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数)。
六、招聘程序
通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等招聘程序,招聘相应岗位的管理工作人员,经察隅县残疾人联合会考察合格后聘任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工作人员。
(一)公告时间与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6日
2.公告方式:将在“察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信察隅”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考察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5日-2月7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
2.报名地点:察隅县政务服务中心516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察瓦龙乡和古拉乡先可以电话报名,后补所需资料)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照片(含电子版)。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
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一律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有遗失请在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考察:2025年2月8日
公开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考察的,将有关情况反馈报考人员。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录单位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2月9日
(三)考核政审
考生须完成填写《临聘人员政审表》,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负责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
重点审查考生在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
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笔试(50%)
1.笔试时间:2025年2月10日10:00-12:00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残疾人管理、就业、事业发展和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弃权者不能参加后续环节。
(五)面试(50%)
1.面试时间:2025年2月10日16:00-18:00
2.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笔试分数由高到低前2/3)。
面试工作由招录工作单位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
考官由县人社局、县残联派驻相关人员组成。
3.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管理专业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知识测试)。
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
满分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录工作单位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到医保定点医院自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七)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体检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九)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试用合格后,本人进行书面总结,由察隅县残疾人联合会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并提交察隅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离职
双方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前5-8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
(二)提交察隅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研究审批;
未履行相关手续自行离职的,将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八、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察隅县残疾人联合会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察隅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察隅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招录聘用报名表 [申请查看]
2.察隅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临聘人员政审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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