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20人。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民族大学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
学校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始终践行“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能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和1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共计2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待遇
(一)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学校提供20~120万元安家费;
提供5~15万科研启动经费;
提供两年的过渡性住房一套或按月发放两年住房补贴;
按月享受博士学位津贴。
(二)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谈,一人一议。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学校将根据招聘计划和报名情况分批适时组织面试考核,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湖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申请查看]),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每位应聘者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
(二) 附件: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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