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前身为 1956 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 1984 年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 2006 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 2007 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 2017 年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同年开办国际生教育,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 “ 立格联盟 ” 成员。
2019 年 6 月,经教育部同意,学校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司法警察学院(公安分院)前身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系,初建于 1989 年, 1996 年经公安部同意、省政府批准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由甘肃政法学院和甘肃省公安厅双重领导。
2016 年 4 月,为主动适应国家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政策性调整,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公安分院的基础上组建刑事司法学院。
2020 年 12 月甘肃省司法厅决定与甘肃政法大学共同成立、共同领导管理司法警察学院。
2021 年 5 月,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撤销刑事司法学院建制。
司法警察学院与公安分院实行 “ 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 的管理机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
(三) 2024 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为 1974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此条件适用于学校第一批公告的各学科专业招聘计划)。
(四)身心健康,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各类条件。
(一)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福利。
(二)按照已取得业绩成果兑现相应待遇,具体为:
人才层次 | 岗位类型 | 引进待遇 | ||||
A 类 | 专业技术岗 ( 科学研究型) | 200 万元/年 | 年薪制,具 体待遇“一 事一议” | 符合办理“陇原人才服务 卡D卡人员, 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中规定的安家补贴按 省财政实际拨 款发放本人。 | ||
B 类 | 100 万元/年 | |||||
C 类 | 80 万元/年 | |||||
D 类( 博 士 研究生或副教授职 称人员) | / | 专业技术岗 ( 科学研究型) | 50 万元+ | 安家补 贴一次性发放 | 安家补贴及待遇“一事 一议” | |
第一层次 | 专业技术岗 ( 教学科研型) | 50 万元 | 安家补 贴一次性发放 | 科研启动费 10 万元 | ||
第二层次 | 40 万元 | |||||
第三层次 | 25 万元 | |||||
第四层次 | 10 万元 |
(三) D 类人才安家补贴为税后标准。
(四)住房待遇。
提供 90 平方米 以上新建教师公寓房源。
(五)科研启动费。
每人提供 10 万元科研启动费。
(六)博士定职。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符合学校相应职称条件的可定职副高级职称。
(七)符合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按照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甘肃政法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八)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一)应聘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 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 “ 毕业证 ”“ 学位证 ” 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招聘学院报名邮箱(具体见岗位列表)。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携上述材料至招聘学院报名。
【 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 / 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招录程序
1. 学院考核、考察
2. 体检、公示、会议审定
3. 审批、备案、聘用
四、其他事项(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入职后如发生学位撤销情形,将解除聘用。
(二)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监督组反映。
人事处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学校监督组电话: [申请查看]
附件:招聘计划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学院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计划招聘数 | 需求学科专业名称 | 学历层次 | 学院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 |
1 | 司法警察学院(公安分院) | BS2024017 | 专业技术岗 | 教学科研 | 2 | 法学一级学科(侦查学) | 博士研究生 | 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 |
首页
复制
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