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8-29
- 截止日期:2024-09-02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珠海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珠海市委政法委拟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 3 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含中央、省驻珠单位公务员。
二、职位设置
计划选调一级科员 3 名,具体岗位详见《珠海市委政法委 2024 年度公开选调职位表》(附件 1 )。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有《公务员转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 35 周岁(含)以下,在机关 ( 含参公单位)公务员工作满三年。
上述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计算截止时间。
专业无限制要求。
(四)具有职位相应及以上层次职务、职级。
涉及领导职务和职级升降、领导职务和职级互相转任的,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五)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市外转任到我市各级机关(单位)人员工作未满 3 年,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 2 年,以及对转任或交流提拔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 1 年的;
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2 日 18:00 。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地址为 [申请查看] 。
报名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及时如实报送相关材料,邮件主题按 “ 选调 — 姓名 ” 命名。
报名材料如下: 1. 报名登记表(附件 2 ,本人签名,双面打印, PDF 格式及 word 版);
2. 信息采集表(附件 3 );
3. 学历学位证明,及本人认为可以提供的证明专业能力的有关资料;
4. 个人自我评价材料( 1500 字以内)。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核。
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综合评价(面谈)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或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谈和综合评价。
面谈重点考查报名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心理健康水平等方面情况。
结合报名人员学历层次、工作经历与职位匹配度、工作实绩、奖惩情况等方面情况,研究确定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70 。
(三)确定面试人选。
在综合评价得分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比例不低于 3:1 ,低于 3:1 则相应核减职位公开选调人数或不予开考。
入围面试人员工作单位为区以下机关的,面试前须取得各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综合分析、判断决策、人际沟通、团队协作以及言语表达能力。
面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 1 : 1 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选调。
(六)组织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后,由市委政法委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经考察,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情况的,不予转任,并由市委政法委决定是否按程序递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和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珠海市委政法委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 [请申请后查看] 。
中共珠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附件 1 珠海市委政法委 2024 年度公开选调职位表 .et [申请查看]
附件 2 :珠海市委政法委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wps [申请查看]
附件 3 :珠海市委政法委选调公务员信息采集表 .et [申请查看]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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