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6-03
- 截止日期:2024-06-07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 2024 年推进青年就业见习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越秀区梅花村街现公开招募见习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职位
本次公开招募街道办事处辅助岗位见习生 8 名。
二、招募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 毕业 2 年内高校毕业生或 16-24 岁失业青年;
3. 有志于从事街道服务管理工作,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三、招募程序
本次公开招募工作按照发布招募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 报名时间: 2024 年 5 月 30 日 至 6 月 7 日 ( 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 ) ,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30 。
2. 报名地点:越秀区梅花路 23 号(停车场直入)梅花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3. 联系人:[申请查看],罗先生。
电话: 020—[请申请后查看] 。
4. 报名要求:自行打印《越秀区梅花村街公开招募见习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并填写完整后,亲临报名点报名。
5. 应聘者现场报名时请提供个人简历、小一寸近照 2 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创业证(有效期内)的原件和 1 份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个人简历、相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6.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或不予录用。
(二)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1 、考试形式由笔试、面试组成。
笔试是电脑考试,笔试考试占综合成绩 50% ,面试占综合成绩 50% 。
笔试:限时 3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内容为 word 和 excel 软件的应用。
2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 、组织考察:面试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按相关要求进行组织考察。
对于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 、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2 、见习人员见习期为 3-6 个月以内。
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80% 的标准支付工作补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参加工伤保险。
附件:越秀区梅花村街公开招募见习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申请查看]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
2024 年 5 月 30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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