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5 11:26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聚集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需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市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根据《毕节市 202 5 年 度第一批次 “ 人才强市 ” 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 (修订版) 的通知》(毕府办 发 〔 20 21 〕 7 号)精神,按照 “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 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 实施 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市 林业 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 人事科 ,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 坚持 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择优 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 202 5 年度第 一 批次 “ 人才强市 ” 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 ( 市直全职事业 ) 》 序号 91 需求岗位 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 引进到市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 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
4. 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毕节市引才单位 2025 年度第一批次 “ 人才强市 ” 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中岗位要求。
6. 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 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 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 1 年的。
8. 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 202 5 年度第 一 批次 “ 人才强市 ” 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 ( 市直全职事业 ) 》,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 审查合格的 ,报 毕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
(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
(二)面试测评
1 . 面试测评时间、地点
( 1 ) 面试时间: 202 5 年 6 月 14 日 上午 8:30 开始;
( 2 ) 面试地点: 毕节市林业局(七星关区学院路 246号)
( 3 ) 面试 报到事宜 :面试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查所需的其它材料原件于 202 5 年 6 月 11 日— 6 月 1 2 日上午 9 : 00 至下午 17 : 00 到毕节 市林业局 人事 科 304 办公室报到领取《面试准考证》 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 。
2 . 面试程序
( 1 )考生 在 6 月 14 日上午 7:30 起 凭身份证、面试 准考证 进入 指定 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
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 考场 及面试 顺序。
上午 8:00 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 2 ) 面试开始前, 由 场外 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面试成绩。
3 . 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
序号 91 专业技术岗位如领取面试准考证人数 不超过 30 人 ( 含 30 人) ,将组织一轮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 15 分钟。
面试结束后根据该岗位引进人数需求,按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成绩低于 70 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若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引才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序号 91 专业技术岗位如领取面试准考证人数 超过 30 人,将 组织两轮面试,面试方式 为结构化面试 ,第一轮面试时间 10 分钟;
第二轮面试时间 15 分钟 。
第一轮面试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4 日上午 8:30 ,考生第一轮抽签 均匀 分到 指定 考场,每个考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前 3 名人员且面试成绩不低于 70 分者进入第二轮面试 ( 同一 考场考生第一轮面试 成绩 出现名次 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 第二轮面试) 。
考场分配方式如下:
结合 资格 初 审合格 人数, 如领取面试准考证人数 超过 150 人,设置 6 个考场 ;
如领取面试准考证人数 超过 120 人不超过 150 人,设置 5 个考场 ;
如领取面试准考证人数 超过 90 人不超过 120 人,设置 4 个考场;
如领取面试准考证人数 超过 60 人 不 超过 90 人, 设置 3 个考场;
如领取面试准考证人数 超过 30 人 不 超过 60 人, 设置 2 个考场。
第二轮面试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4 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该岗位引进人数需求,按第二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面试成绩低于 70 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第二轮面试若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引才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在第一轮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不要远离七星关区城区,保持电话畅通,确保 30 分钟以内能到场参加第二轮面试。
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全部汇总成绩 后将 及时电话通知进入第二轮 面试 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请考生带好本人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收到通知或未能参加第二轮面试的,责任自负。
4 . 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 100 分 , 面试成绩均按 “ 四舍五入 ”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 . 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 : 面试成绩 按从高到低的顺序 排名 ,结合引进人数,等额确定 进入体检 人员名单 ,且面试成绩低于 70 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6 . 专家设置
每个面试考场设 面试测评专家 7 名(其中, 其他单位测评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 〕 1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 试行 )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试行 )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 19 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 8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 2023 〕 125 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
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 在具备资质的 医疗机构 中 随机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
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主要对被考察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 5年的;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十)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 毕节 市人民政府网站 、毕节市林业局网 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 毕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人才引进工作各环节中,若 因不参加体检 、 体检不合格 、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经全流程任一环节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同时,根据工作 需要,在正式聘用前,经研 究后可按 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 顺序开展 递补 ( 递补人员面试分数不低于 70 分 ) ,并完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办理 录(聘)用手续 。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 实施 方案由 毕节市林业局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林业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毕节市林业局)
监督电话 : [申请查看] (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 085 7- [请申请后查看] (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
中共毕节市林业局党组
202 5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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