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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组织部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口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龙办字〔2024〕33号)相关规定要求,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
办事员 1名
二、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具体标准按《海口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龙办字〔2024〕3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应聘岗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到邮箱[申请查看],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如:张三+办事员)。
具体所需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内容应含个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查看]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各类证书(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内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盖章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
(二)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0日8:30至5月27日17:00(共7天,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报名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时刻保持通讯畅通,留意短信和电子邮件,报名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五、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招聘事宜咨询监督电话:[申请查看]。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海南招聘资讯微信公众号
发布人:管理学院孙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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