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
2025-05-20 |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延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延吉市47家事业单位提供179个岗位,计划招聘185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0日至2007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5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3年5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2025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填报“附件4:《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教师资格条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报考需持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时间:2025年5月23日9:00至2025年5月29日15:00。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查看],按系统提示注册报名。 3.网上报名时,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23日9:00至2025年5月29日16:30。 2.由主管局及其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3.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 4.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5月29日16:30。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00至5月30日11:0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申请查看]进行网上缴费。 3.收费标准:报考笔试岗位收费50元/人,面试不收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延吉新闻网([申请查看]另行通知。 (六)有关规定 1.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4.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附件3:《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核实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7.工作经历审核要求。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 2.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考生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 5.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笔试及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二)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笔试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延吉新闻网([申请查看]自行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 1.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试讲、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超过1:40(含1:40)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五)组织体检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吉新闻网([申请查看]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 (二)强化管理。 (三)严肃纪律。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吉新闻网([申请查看]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和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人社部门电话: [申请查看](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申请查看](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办公室)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5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申请查看] 附件 2:2025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申请查看] 附件 3: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申请查看] 附件 4: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申请查看]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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