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补充公告 |
温馨提示: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 补充 公告 。
本 补充 公告将通过 泸州市 纳溪区人民政府 门户 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申请查看] 、 泸州人事考试网([申请查看]) 两个官方渠道同步发布,请特别注意本 补充 公告明确的各个招聘环节信息发布的网站地址,并随时关注。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 2025 年 上半年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补充公告
(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
为做好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 2025 年 上半年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 按照2025 年 4 月 2 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泸州市 2025年度 企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 现将有关后续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45名, 具体详见本次 补充 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告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名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三、 引进 原则
本次 急需紧缺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具备本次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
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四)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编码 [请申请后查看]—[请申请后查看]的岗位( 博士研究生岗位) 年龄计算截止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如“ 40 周岁及以下”是指198 4 年 7 月 31 日 (不含) 以后出生 ;
编码 [请申请后查看]—[请申请后查看]的岗位(其他岗位) 年龄计算截止至 2025 年 5 月 2 3 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 9 年 5 月 23 日 (不含) 以后出生。
(五)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 1) 编码 [请申请后查看]—[请申请后查看]的岗位( 博士研究生岗位) 自 《泸州市 2025年度 企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 发布之日起 ,至2025 年 7 月 31 日 18 :00止 , 后续程序另行公告。
(2) 编码 [请申请后查看]—[请申请后查看]的岗位(其他岗位) 自 《泸州市 2025年度 企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 发布之日起 ,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 18 :00止 。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按照《公告》中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 报考 人员可在本次报名截止前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且符合本次《补充公告》确定条件的视为已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
(2)校园招聘现场报名。
在泸州市纳溪区举办或参加的校园招聘会上,现场报名提供资料,且符合本 次 《补充公告》确定条件的视为已报名。
( 3) 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编码 [请申请后查看]—[请申请后查看]岗位(其他岗位)的所有考生,已 通过网络报名或 校园招聘现场报名 成功的,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
2025 年 5 月 24 日 上午 8 : 3 0-12:00 ,下午 13:30-16:00。
2. 资格审查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 教育和体育局会议室( 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政府大院内 ) 。
3 .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
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 张。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申请查看])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 2025 年 上半年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信息确认 表》2份(见附件2)。
( 4) 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见附件3)。
( 5) 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时参加 现场 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 6) 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后续 政审考察 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 三 ) 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本次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3.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5年5月25日下午14:30-16: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2025 年 5 月 25 日 上午 8 : 0 0-1 1 :00 , 领取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 教育和体育局会议室( 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政府大院内 )。
( 3) 笔试内容: 编码 [请申请后查看]—[请申请后查看]的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 编码 [请申请后查看]—[请申请后查看]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 编码 [请申请后查看]—[请申请后查看]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
特别提醒:本次笔试考试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报考人员实际取得的分值计算。
( 5)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为参加 本次笔 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分数>0)的平均分× 8 0%。
笔试成绩低于 合格 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 6)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布: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申请查看]进行公布。
4.面试
(1) 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 , 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 面试人员 (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 面试 ,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 面试 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 合格 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 面试 )。
(2)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 考生 面试 成绩 满分为100分, 面试 成绩 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 5) 综合成绩 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公布。
( 四 )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如考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与主管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 五 )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 六 )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 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签定聘用合同时,在条款中予以明确)。
六、 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政审考察资格和成绩。
在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引才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
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七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示后,已作为受聘人选而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将随时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申请查看]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凡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补充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负责。
(四)本补充公告由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和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申请查看],[申请查看],考务咨询电话:[申请查看],监督举报电话:[申请查看]。
附件: 1.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申请查看]
2.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信息确认表 [申请查看]
3.同意报考意见 [申请查看]
4.考生专业相关说明 [申请查看]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5 月 15 日
首页
复制
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