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公告 |
2025-05-14 |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教师类)115名 。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苍溪县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 2.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94年5月14日及以后); 3.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生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区)党委组织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也可报名: (1)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 (2)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但所在院校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3)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且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但经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证明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文件)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10)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1)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2)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3)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采用集中考核方式引进。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2.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 (2)填报信息。 (3)上传照片。 (4)资格初审。 (5)打印《报名登记表》。 (二)考核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具备以下材料:⑴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2份(自行粘贴证件照片);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核方式 (1)笔试。 (2)面试。 3.考核时间 ①笔试。 ②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核总成绩,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1.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 3.心理健康测试。 4.体检时间和地点。 5.体检费用。 6.体检须知。 (五)考察 考察由两名以上正式人员组成,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被考察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因考生主动弃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制度。 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一经聘用到岗工作后,在苍溪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主要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使用事业人员编制,工资由财政局全额预算拨款支付。 (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和每月600元、12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 (三)在管理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 (四)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苍溪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公开引进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及时主动告知相关单位。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在苍溪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引进岗位、引进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政审等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申请查看]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查看] 苍溪县教育局 [申请查看] 监督电话: 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申请查看] 附件:苍溪县2025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岗位表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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