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日
招聘若干人9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5/4/29 -2025/5/20 17:00
一、医院介绍
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苏州分院,是苏州市口腔卫生指导中心、苏州市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
1992年苏州卫生学校附属口腔门诊部作为苏州市第一所公立的口腔专科门诊部正式对外应诊,2005年建成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是苏州市唯一的公立口腔专科医院。
医院现已加入国家口腔医学中心联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和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各类联盟共13个。
医院拥有紧密型医联体、一般型医联体、松散型医联体共12家。
通过医联体建设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带动基层口腔医疗服务能力及水平提升,惠及更多百姓。
医院设有12个临床科室和一个分院。
其中牙体牙髓病科、牙周病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种植中心为苏州市临床重点专科,口腔医学学科获苏州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立项。
医院设有椅位150余张,2024年门诊量突破30万人次,医院现有职工300余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39人,硕博士103人。
拥有OPMIproergo口腔科显微镜、NewTom口腔X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瓷睿刻切削机、Fotona双波长激光治疗仪、航天世都HSM-Ⅲ-A钕激光治疗仪、iTero口内扫描仪等先进设备。
二、《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岗位需求计划》
编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它条件 | 招聘对象 | |||
1 | 医生 | 拟从事口腔专业教学,科研及临床工作 | 专业技术 | 不限 | 口腔医学 口腔临床医学 口腔基础医学及口腔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符合条件者可进学校省属单位事业编制,购房补贴费 50 万起,科研启动经费 30 万,奖励性绩效享受副教授待遇三年。 | |
2 | 医生 | 拟从事正畸科(总院 / 分院)临床、教学工作 | 专业技术 | 1 | 口腔医学、口腔正畸学方向 | 本科及以上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
3 | 医生 | 拟从事牙体牙髓病科(总院 / 分院)临床、教学、科研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 | 4 | 牙体牙髓病学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有规培证 | |
4 | 医生 | 拟从事口腔影像科(总院 / 分院)工作 | 专业技术 | 1 | 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
5 | 助理医师 | 拟从事协助临床诊疗工作(总院 / 分院) | 专业技术 | 1 | 口腔医学 | 大专 | 应届毕业生 | |
6 | 洁牙员 | 拟从事洁牙中心(总院 / 分院)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 | 3 | 口腔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应届毕业生 | |
7 | 口腔技师 | 拟从事义齿制作中心义齿的生产工作 | 专业技术 | 1 | 口腔医学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从事口腔技师 3 年及以上经历,能够较好的完成固定类或活动类义齿制作。 | |
8 | 临床护理 | 拟从事护理部(总院 / 分院)口腔临床护理工作 | 专业技术 | 6 | 护理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
9 | 临床护理 | 拟从事护理部(总院 / 分院)口腔临床护理工作 | 专业技术 | 4 | 护理学类 | 大专及以上 |
三、简历提交要求和方式
1.网上报名:参见我院官网([申请查看])公告栏招聘通知。
请应聘人员扫描招聘公告末尾的二维码填写应聘人员信息表(必填!
)。
2.简历、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电子档材料作为附件上传(PDF格式,以“应聘部门+姓名”命名)。
2.应聘人员的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7:00点
四、考核办法
1.我院人事部门对相关岗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后进入考试环节,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操作考试三个环节,考核内容为拟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
需笔试岗位(医师助理、临床护理及洁牙员)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
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免笔试岗位
直接进入面试和操作考试环节。
3.资格审查结果以及考核具体时间请关注官网公告。
4.应聘者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医院公告栏公示。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八、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九、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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