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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教师
浙江省浦江县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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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4小时前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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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描述
性质: 全职
截止时间: 2025年5月7日17:00
岗位职责
浙江省浦江县教育系统赴江西师范大学开展2025年春季校园招聘公告
2025-04-24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浦江县教育局拟赴江西师范大学以专场招聘会形式开展2025年春季校园招聘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前来报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2025 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境内的,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境外的,所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在2024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前200位或须在国内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重点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其中,浙江师范大学的毕业生要求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60%(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不作成绩排名要求);
杭州师范大学、其他省的省重点师范大学的毕业生,要求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不作成绩排名要求);

3.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025 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 2025 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的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将根据以下程序进行:报名一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一体检考察一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招聘计划

见附件,咨询电话 .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印证材料,进行预报名。
招聘会当天报名人员携带简历到招聘会现场进行现场确认。
未到现场确认的报名,视为报名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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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时间及地点

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7日17:00。

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5月7日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实验大楼一楼5+2招聘大厅。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后确定考核对本次招聘会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学科,不予开考。

(三)考试考核

1.考核方式

(1)笔试。

考试由各招聘学校自行组织。
笔试题型参照高考,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数:

(2)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各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最终择优确定三方就业协议签订对象。

2.考核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在现场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各有关学校电话通知各应聘人员。
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核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浦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奖励政策

招聘的毕业生可同时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1.优秀毕业生如符合《浦江县引进优秀教师奖励政策》中有关奖励条件的,县教育局将给予2~20万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奖励如与县现有政策(或同时符合《浦江县引进优秀教师奖励政策》中两项及以上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2.聘用期间,对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8万元/年的绩效奖励,研究生给予10万元/年的绩效奖励。

五、其他事项

1.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匹配。
专业审核将结合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公务员招考目录以及招聘岗位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2.招聘期间每个招聘岗位,毕业生只有1次报名机会不分招聘会场次。

3.聘用人员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不少于6年),否则收回所有安家补助及绩效奖励。
服务期满后,未经学校和浦江县教育局同意,自行离职的,收回所有绩效奖励。
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应达到合格及以上(第1年为新教师考核合格),否则当年不享受绩效奖励:服务期满后,聘用人员每年年度考核排名应达到本校前30%,否则当年不享受绩效奖励。
具体由聘用合同约定。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2025年8月1日前按时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境外研究生不能在2025年8月1日前提供教育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时若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当于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合同。

6.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进行监督。

7.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8.印证材料至少须提供但不仅限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证明(仅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仅研究生提供)等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9.考核当天请各应聘人员携带三方协议,

六、联系方式

浦江中学:黄老师

浦江二中:储老师

浦江三中:黄老师

附件:

江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计划.xls

浦江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2日

● 该招聘信息转载自浙江省浦江县教育系统官方招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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