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4-21
- 截止日期:2025-04-28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为满足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52 号令)、《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 [2008]8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 [2015]107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4]57 号)等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 2025 年台州市黄岩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我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 26 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2025 年台州市黄岩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如下:
1. 黄岩区人民政府网( [申请查看] )。
2.“ 健康黄岩 ” 公众号。
黄岩区人民政府网( [申请查看] )为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4. 户籍不限。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具体资格条件以附件《岗位一览表》为准。
7. 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1 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5 年 4 月 23 日 9 时 —4 月 28 日 17 时。
报名系统网址: [申请查看]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资格初审时间: 2025 年 4 月 23 日 9 时 —4 月 29 日 17 时。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 “ 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 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已经在 “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 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选择 “ 事业单位考试 ” 栏报名,注册所用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请登录后在 “ 注册信息维护 ” 栏更改。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后,由招聘单位 ( 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报考人员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请及时关注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根据审核未通过意见,可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准确地修正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 2025 年 4 月 30 日 9 时 —5 月 6 日 15 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 50 元。
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本次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一览表》。
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及时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务必在 2025 年 5 月 7 日( 8:30—12 : 00 , 14:30—17:00 )联系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5 年 5 月 14 日 9 时 —5 月 17 日 15 时。
请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占 60%, 结构化面试占 40% ,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时间
笔试安排在 2025 年 5 月 17 日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笔试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本学科医学专业知识,其中本学科医学专业知识占 80 分,医学基础知识占 20 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
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但须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毕业并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前的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已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和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上述各类情况以及资格复审前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资格复审结束后放弃面试的,面试人员不予递补。
六、面试
面试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证件证明准时参加面试。
未准时参加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
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相关通知信息。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各个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分数比例详见《岗位一览表》)。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笔试分数比例 + 面试成绩 × 面试分数比例(涉及成绩都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 1 : 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择岗和考察
体检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65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 [2021]11 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需要择岗的在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择岗工作,择岗后再进行考察。
择岗工作完成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考察、聘用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导致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 “ 两个同等对待 ” ,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年龄计算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
年龄要求为 18 至 35 周岁,即 1989 年 4 月 24 日至 2007 年 4 月 23 日期间出生。
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告或《岗位一览表》中有其他说明的除外)。
(四)我区对基层医疗机构新全职引进的六乡一镇卫生院(富山乡卫生院、上郑乡卫生院、屿头乡卫生院、上垟乡卫生院、平田乡卫生院、茅畲乡卫生院、宁溪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实行山区补贴政策,自进入该单位工作的当月起每人可以享受 1200 元 / 月的工资外补贴。
(五)人才政策:
1. 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双一流 ” 建设高校(学科)的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到我区相关医疗机构工作,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将分别给予 30 万元、 20 万元、 10 万元的安家和生活补贴(人才引进并工作满一年后开始发放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每年考核合格后拨付 20% ,最长不超过 5 年,下同);
规培结束后 5 年内在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按购房款的 50% 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40 万元、 20 万元、 15 万元的房票补贴(人才工作满一年后兑现,如人才在黄岩区外市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则按市人才政策兑现房票补贴,下同)。
2. 基层单位毕业生招引。
西部六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职引进临床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以上聘用合同后将给予 10 万元的安家和生活补贴,工作后 5 年内在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的 50% 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的房票补贴;
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全职引进临床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以上聘用合同后将给予 6 万元的安家和生活补贴。
(六)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
军队院校、党校参照《 2025 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为学士)的岗位。
(七)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核。
《岗位一览表》中注明门类、类(一级学科 / 专业学位类别)的,指该大类所涵盖的所有专业(二级学科 / 专业领域)均可。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对于未列入参照目录的专业是否与之相符,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部分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考生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八)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须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得当作身份证件。
(九)现役军人、黄岩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截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2025 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 2025 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十)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 [2021]11 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十一)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 5 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且转正定级后满 3 年才允许交流调动。
(十二)聘用人员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
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的延长试用期,三年内仍未取得者取消聘用。
(十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执行。
(十四)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 [2014]140 号),自 2014 年 10 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
抄袭、协助抄袭;
持假证件参加考试;
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
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
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希望广大考生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六)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黄岩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七)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 5 日内向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教科反映(电话: [申请查看] 、 [申请查看] ),以便研究处理。
招聘公告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做释明。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 2025 年台州市黄岩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 .xls [申请查看]
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健康局
2025 年 4 月 18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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