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财经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1 9 000余人,教职工1 7 00余人。
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 1 个岗位共 5 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其中,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为 202 5 年 7 月 31 日前 ( 留学人员 还 需 取得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 体 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 5 年 4 月 18 日 9:00- 4 月 25 日 16:00。
应聘人员登录 招聘网报平台
( [申请查看])
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 5 年 4 月 18 日- 4 月 26 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3 、应聘资格的取得。
通过资格初审的 人员在 202 5 年 4 月 26 日- 4 月 30 日登录 招聘网报平台 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 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浙江财经大学网站( [申请查看],人才招聘)发布。
面试 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 60分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 1:1 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其中 考察 阶段 视入围人选情况 另安排在 用人部门安排为期 2 - 4 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察组成部分。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明确的外,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需要递补的,均根据 面 试 总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财经大学网站( [申请查看] ,人才招聘);
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 s ://[申请查看] ,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财经大学网站( [申请查看] ,人才招聘)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执行。
( 三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 5 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 [申请查看] (浙江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
( 四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 人事处 直接咨询。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招聘计划表( 202 5 年第 三 批)
202 5 年 4 月 16 日
- 附件【 浙江财经大学招聘计划表(2025年第三批).pdf [申请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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