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启办学历程。
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
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努力把宁波大学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办学过程中,宁波大学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关爱,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和海内外“宁波帮”人士、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目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察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学院/部门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1 | 海运学院 | 专技十级 | 教学科研岗1(梅山校区) | 2 | 承担航海技术专业教学、教研、科研等工作 | 本科专业为航海技术(代码:081803K)专业; | 全国 |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持有有效无限航区一等船长适任证书且有24个月以上无限航区一等船长的海上资历; |
2 | 海运学院 | 专技十级 | 教学科研岗2(梅山校区) | 2 | 承担轮机工程专业教学、教研、科研等工作 | 本科专业为轮机工程(代码:081804K)专业; | 全国 |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有效无限航区一等轮机长适任证书且有24个月以上无限航区一等轮机长的海上资历; 2.持有T11、T12合格证,且具有不少于24个月的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无限航区船舶管理级资历的无限航区一等轮机长证书。 |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注:1.各类资格(等级、资质)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提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4月14日(含)以后出生。
2.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4.招聘岗位身份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5.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6.教学科研岗位:必须提供24个月以上无限航区一等船长或轮机长的适任证书以及船员服务簿签发的所有佐证材料。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至2025年4月24日16:00。
网址:宁波大学招聘系统([申请查看])
报考者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4月25日9:00至2025年4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
证件不全、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其他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考试采取直接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
技能测试命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技能测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申请查看])上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并关注。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技能测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技能测试通知,按照《技能测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与环节主要包括专业技能展示和现场上课,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技能测试通知,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替补。
3、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可在技能测试后5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申请查看])查看技能测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
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岗位仅设置1名递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申请查看]);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申请查看],“专题专栏/事业单位进人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关注。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申请查看];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大学(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联系电话:
宁波大学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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