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2-19
- 截止日期:2025-08-18
-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上海浦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新型高职院校。
对接上海市三大先导产业,依托上海浦东区域产业优势,面向浦东新区 “ 六大硬核产业 ” 进行人才培养,现开设飞行器维修技术、飞行器数字化装配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智能机器人技术、融媒体技术与运营、虚拟现实技术应用、跨境电子商务等专业,将逐步形成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新闻传播、财经商贸四大专业群。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资源丰富,教学设施一流。
拥有一支师德高尚、教学技术过硬、专兼职结构合理的 “ 双师型 ” 教师队伍。
学校将立足浦东、服务上海、辐射长三角、接轨世界前沿,培养具有行业特征、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学科)教师。
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人数 |
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教师 | 2 |
飞行器数字化装配技术专业教师 | 3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教师 | 1 |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 | 2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教师 | 1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教师 | 2 |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 3 |
数学教师 | 6 |
英语教师 | 4 |
语文教师 | 2 |
信息技术教师 | 2 |
思想政治教师 | 2 |
心理教师 | 1 |
历史教师 | 1 |
音乐教师 | 1 |
二、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德才兼备,身心健康。
2. 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学科)一致或相关。
3.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4.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及以上。
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不受居住证持证一年的限制。
5. 语文学科教师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专业(学科)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6. 具有相关教学经历或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具备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者优先。
(一)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1. 年龄一般为 40 周岁及以下;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 50 周岁。
2. 须持有高校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以及相关职业技能等级。
3.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博士学位的职称可不作要求。
4. 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突出成绩,能够引领专业(学科)发展。
(二)专任教师
1. 年龄一般为 30 周岁及以下;
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 40 周岁;
具有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 35 周岁,具有高级工程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放宽至 45 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 50 周岁。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 高校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次年年底获得。
三、招聘流程
1. 个人报名
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投递简历至学校邮箱进行报名, 请【点击下方 “ 立即投递 / 投递简历 ” ,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
常年招聘,额满即止。
2. 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开展遴选,初审通过者须按要求提交个人材料配合完成资格审查。
3. 考核及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组织招聘考核。
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入围人员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须达到均值及以上。
4. 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任一项不通过者不予录用。
5. 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根据相关要求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
四、录用与待遇
1 .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相应标准兑现待遇。
2 .符合《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将予以奖励。
3 .如上级有新的政策,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邮箱: (点击查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 978 弄 57 号、龙居路 87 号
联系人:[申请查看]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5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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