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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
面议
黑龙江-哈尔滨 · 校园招聘 · 本科
更新:2025-02-13
职位亮点
职位描述
性质: 全职
截止时间: 2025-02-21
岗位职责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125名工作人员公告
全部有编 共计 5 个岗位,招 若干 人
全部有编
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5-02-12
  • 截止日期:2025-02-21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公告详情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 [2014]63 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航道建设、保护、养护和开放水域外籍船舶引航等工作。
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 112 号。

(二)黑龙江省哈尔滨航道事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航道保护、航道信息发布、应急抢通组织、卧泊基地运行管理和外籍船舶引航等工作。
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16-1 号。

(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航道事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航道保护、航道信息发布、应急抢通组织、卧泊基地运行管理和外籍船舶引航等工作。
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航务街 3 号。

(四)黑龙江省佳木斯航道事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的航道保护、航道信息发布、应急抢通组织、卧泊基地运行管理和外籍船舶引航等工作。
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滨江东路 125 号。

(五)黑龙江省黑河航道事务中心,隶属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的航道保护、航道信息发布、应急抢通组织、卧泊基地运行管理和外籍船舶引航等工作。
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王肃街 34 号。

(六)黑龙江省松花江航运枢纽建设运行中心,隶属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松花江航运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承担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 116 号。

(七)黑龙江省水上交通救援中心,隶属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水上交通事故救助、打捞等相关服务工作。
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 130 号。

(八)黑龙江省公路路网监测中心,隶属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公路路网日常运行监测;
承担全省公路路网重大突发事件预测、预警;
承担公路路网运行统筹调度、跨市县公路交通组织疏导的技术支持;
承担全省公路路网运行状况、路况信息、公路气象预报预警等公共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以及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承担 12328 服务监督平台的受理与相关信息咨询工作;
承担全省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交通流量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 1 号。

(九)哈尔滨航运学校(黑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隶属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船舶驾驶、轮机管理等交通运输相关专业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工作;
承担船员技术技能培训及高寒地区水运科研等工作;
承担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干部教育与培训、系统内干部职工岗位技术技能培训、系统内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船厂路 1 号。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5 名,详见《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 2025 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1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 35 (含)周岁以下( 1989 年 2 月 17 日 (含)至 2007 年 2 月 16 日 (含)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

1.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 2025 年 2 月 16 日 (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在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八)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

2. 现役军人。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 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1 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网址: )发布,招聘过程中的各类公告、公示、通知信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 9:00 — 2 月 21 日 17:00 期间登录 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注意事项 :

( 1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计划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考生须对所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 2 )考生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 3 )考生需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相关环节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 4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 [2013]42 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 [2018]17 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 2025 年 2 月 16 日 (含)。

( 5 )岗位代码为专业技术 090202 (哈尔滨航运学校,从事中职教学实习指导工作),应聘者需上传以下材料中的至少一项: 1 、不少于 3 年的海船高级值班机工任职资历;
2 、沿海航区三管轮及以上适任证书(含白皮);
3 、无限航区三管轮及以上适任证书(含白皮)。
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且格式为 PDF 或 JPG ,附件总体上传数量不得超过 7 个。

岗位代码为专业技术 090203 (哈尔滨航运学校,从事中职教学工作),应聘者需上传以下材料:具有无限航区三副及以上适任证书(含白皮)。
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且格式为 PDF 或 JPG ,附件总体上传数量不得超过 7 个。

笔试开始前,按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网址: )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 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 缴费确认。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 [2025]1 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45 元。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 9:00 至 2 月 22 日 17:00 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前应聘人员应再次确认资格初审结果,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得低于 3:1 。
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计划表》中标注为急需、短缺(艰苦边远)及特殊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 1 次。
报考人员应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 关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及时查看岗位计划缩减、取消等信息。
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照网上通知要求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 17:00 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须在报名阶段上传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以减免考试费用。
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且格式为 PDF 或 JPG ,附件总体上传数量不得超过 7 个。

4. 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及缴费成功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 60% 、 40% ,即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 + 政策性加分)× 60%+ 面试成绩× 40% ,其中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为 100 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时,取小数点后两位,不采用四舍五入计算方式。

1. 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写作、交通行业基础知识等。
笔试采取 100 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采用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查询方式及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发布于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请考生及时关注。

2. 现场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诚信承诺书》(附件 3 )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主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
相关证明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 )公示 3 个工作日。

3. 面试。
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 3:1 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足 3:1 的比例,经研究,可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按规定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采用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拟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体检、考察

1. 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 号)等规定执行。
其中船员岗位(从事船舶驾驶管理及维护工作和从事船舶轮机管理及维护工作的岗位)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体检要求》( GB30035-2021 ,附件 4 )中“内河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 “轮机部高级船员及除服务船员外的其他普通船员”所列的健康条件要求。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
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 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 6 个月(应届毕业生 12 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发布。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
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 400-[请申请后查看] 转 1

纪检监督电话: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 9:00-11:30 , 13:30-17:00

附件 1.2025 年 招 聘计划表 .pdf

附件 2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doc

附件 3 诚信承诺书 .doc

附件 4. 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 该招聘信息转载自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官方招聘网站。
● 求职过程请勿缴纳费用,谨防诈骗! 如遇无效、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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