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创办于 198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全国三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于2021年获批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构建了文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女性教育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
聚焦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特色学科优势,理清学科建设思路,形成“343”学科布局,即以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和“一流应用型学科”为目标,组建数智技术与女性发展、社会治理与现代服务、文化传承与数字传播3个应用特色学科群,加强社会学、工商管理学、设计学、中国语言文学4个省级应用特色学科建设,培育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与舞蹈学3个校级应用特色学科,着力实现“四高”学科建设工程,实施“13大”学科建设计划,推动学科高质量发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学校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 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 3) 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 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处分或 者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和监察调查 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 8 个,招聘计划 22 名, 均 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湖南女子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 5 年 2 月 19 日至 202 5 年 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 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 (命名为“学院+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 招聘岗位 相对应的报名邮箱,并与相应学院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各招聘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如下:
B01、B02岗位:[申请查看](社会发展学院:王老师[申请查看]);
B03、B04岗位:[申请查看](商学院:黄老师[申请查看]);
B05、B06岗位: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文学与传播学院:郑老师[申请查看]);
B07、B08岗位:[申请查看](美术与设计学院:刘老师[申请查看])。
3.报名材料:
( 1 ) 请应聘 人员 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 附件 2 ), 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
( 2 ) 本人有效身份证 ( 正反面 )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 ,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
( 3 ) 近期同底彩色免冠 1寸照片 1 张 ;
( 4 )个人简历 。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 (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 5 年 12月31日前取得。
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 要求 对应聘人员 条件 进行资格审查 ,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直接考核。
通过人员名单及直接考核相关事项在 湖南女子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
直接考核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评议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现场答辩成绩占综合成绩的 20%,专家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
现场答辩: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总分 100分。
专家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专家评议。
专家评议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总分 100分。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
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等,总分 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 7 0分。
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直接考核成绩在湖南女子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 专家评议 成绩排名为准 )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 先后 依次等额递补 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示 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请申请后查看](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举报电话: 0731—[请申请后查看]( 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湖南女子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 2.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女子学院
202 5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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