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 人员 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身体健康、 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责任心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4.现居住在衡阳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和 16到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大专以上学历,且从未享受过政府见习补贴(无参保登记),男女不限;
5.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合同纠纷;
6.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未满处理期的,被开除公职的,已参加过见习,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能见习;
7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未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综合素质良好,善于沟通、学习;
8 .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及文字写作等能力。
二、岗位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窗口部门咨询服务岗位、机关科室助理岗位 。
三、报名
1. 现场报名: 雁峰区 蒸湘南路 29 号 A栋601。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见习的,需提供毕业证书等材料;
年龄在16-24周岁的登记失业青年申请见习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
报名者 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后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
2.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 4 月 30 日 下午 5:30
3.咨询电话
四 、见习期限及待遇
在见习前有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计划空缺的,按报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见习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7天。
见习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见习协议,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见习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发放见习生活补助,购买1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见习证明。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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