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1-21
- 截止日期:2025-02-14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因工作需要,本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若干,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非在编教师2名
02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有普通话二级乙及以上证书、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
4.面试合格方予录用。
03 相关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集美区统一规定的非编人员待遇执行。
04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14日。
填写《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以及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申请查看],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
05 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请保持电话通畅。
教师面试:
1.主题画:根据命题进行绘画,材料由幼儿园提供。
2.弹、唱、跳:边弹边唱一首幼儿歌曲总用时3分钟以内、看简谱视唱总用时3分钟、自备一个2分钟的舞蹈。
3.片段教学:根据命题设计教案进行备课(20分钟)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回答面试考官的若干问题。
5.面试结果将于幼儿园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二级乙及以上证书
06 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07 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结果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二维码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申请查看]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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