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1-10
-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党校(上海市静安区行政学院)是区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
校(院)坚守 “ 为党育才 、为党献策 ” 初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
近年来,校(院)连续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蝉联四届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和教学管理优秀奖,获得 2022-2023 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咨询工作组织奖。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校(院)整体办学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 1 名。
一、招聘岗位
讲师 1 名(专技十级)
二、招聘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遵纪守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
2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
3 .学历为博士研究生;
4 .中共党员;
5 .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决咨能力;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 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招聘程序
1 .发布招聘启事。
通过上海市委党校网站、上海静安门户网站、招聘网站等发布招聘启事。
2 .报名。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点击查看) [申请查看]。
请【点击下方 “立即投递 / 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 1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党校(上海市静安区行政学院) 2025 年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
(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3 )代表性成果(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
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
课题、奖励等提供证书复印件)
( 4 )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3 .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取消报考资格。
4 .确定面试人选。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根据其教学科研成果及岗位匹配度等,综合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 1:5 。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的,通知其参加面试;
未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5 .面试。
面试主要由试讲和答辩组成。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学术水平、教容教态等综合素质能力。
突出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对于不合格的实行 “ 一票 否决 ” 制 。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 .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组织应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7 .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 7 天。
8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合格后,报静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四、聘用方式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阳泉路 77 号
邮政编码: 200435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2206
联系人:[申请查看]
附件: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党校(上海市静安区行政学院) 2025 年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 .docx [申请查看]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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