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教育局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2024-12-31 |
为促进绥中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绥中县教师队伍建设,现就绥中县教育局赴高等院校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92名 ,具体岗位信息见《2024年下半年绥中县教育局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内各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对于 2023 年、2024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且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政府人事或教育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保管的,在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 身心健康,具有符合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 具有相应学科和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7. 2025 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8.具体岗位要求,以公告中岗位信息表内容为准。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 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的; 4. 存在回避关系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微型课)的方式进行。 由绥中县教育局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招聘教师专家评审组,负责对应聘考生的考核认定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绥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申请查看])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 报名时间及地点 ( 1 ) 报考“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岗位的考生: 报名时间: 2025 年 1 月 6 日上午 9:00—11: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崇师楼D区招聘厅) ( 2 )报考“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岗位的考生: 报名时间: 2025 年1月9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点:渤海大学(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 ( 3 )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 报名时间: 2025 年1月9日9:00—14:30 报名地点:渤海大学(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 3. 报名要求: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 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 1 )《2024年下半年绥中县教育局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提前下载并填写,本人手写签名; ( 2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 3 )2023年、2024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认证(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4 )2023年、2024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 、 复印件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 5 )《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 6 )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各项荣誉证书 ,奖学金、能力等级证书,论文、课题、竞赛及其它获奖证书等),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提交最高级别证书; ( 7 )中共党员 、 中共预备党员以及学生干部须分别提交院系出具的《学生党员证明》(附件 6 )和《学生干部证明》(附件7); ( 8 )2023年 、2024 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未就业证明》(附件8)。 (三)资格审查 绥中县教育局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按照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 1:3 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1. 面试方式: 试讲(微型课) 2.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先抽取试讲顺序签,根据顺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题签,确定试讲内容。 招聘教师专家评审组对试讲人员试讲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报考同一学科岗位考生以 面试成绩排名,按照学科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签约人选后,进行现场签约。 就业协议签订后,聘用学校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 (六)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后,由绥中县教育局、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学校对考生应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档案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后,由绥中县教育局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由绥中县教育局和聘用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绥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申请查看] )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 人员,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应聘须知 (一)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二)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四)本次招聘的教师在绥中县录用单位的服务期限为5 年,期间不 允许交流。 (五)在 2025 年7月底前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致使该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绥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沟通; (八)此公告由绥中县教育局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绥中县教育局: [申请查看] 附件: 1. 2024 [申请查看] 年下半年绥中县教育局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 [申请查看] 2. 2024 [申请查看] 年下半年绥中县教育局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申请查看] 3. 2025 [申请查看] 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申请查看] 5. 2025 [申请查看] 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申请查看] 7. 学生干部证明 [申请查看] 9. 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 [申请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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