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12-06
- 截止日期:2024-12-11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人员 1 名。
财务出纳岗位( 1 名):
1. 岗位具体要求:
( 1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 2 )年满 18 周岁及以上, 40 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具有财会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财务管理、会计、出纳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3 )熟悉国家相关财务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熟练使用各种财务工具及办公软件。
( 4 )试用期为 2 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 5 )薪资待遇: 3600 元 / 月(含五险)。
2. 岗位职责
( 1 )从事法院日常财会出纳工作。
( 2 )完成领导交办的与财务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 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4 年 12 月 4 日 至 12 月 11 日 ,如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 [申请查看] 。
咨询电话 :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 (简历请备注好姓名 + 岗位,也可直接打电话咨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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