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玉林市精神病医院)始建于 1956 年 ( 原玉林铁路医院 ) , 2006 年在玉林铁路医院的基础上组建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隶属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10 年加入玉林市医疗集团,是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保健和教学功能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玉林市城南片区最大的公立医院。
目前是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已开通玉林市、玉州区、玉东区、福绵区、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容县、广西区办理异地到我院就医的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直报业务,大大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医院全体员工秉承 “ 厚德精医 大爱无疆 ” 的院训,以 “ 民众健康是我们取舍的根本 ” ,追求 “ 奉献 仁爱 敬业 担当 ” 价值观,实现 “ 争做健康服务行业典范,打造区域标杆医院 ” 的目标。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 28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求真务实;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三)诚实守信,事业心强,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五)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
(二)报名须知
1. 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
2. 报名地点:广西玉林市铁机路 60 号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3 号楼 12 楼人事科。
3. 报名材料要求:
( 1 )个人简历;
( 2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 3 )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 4 )应届毕业生需附有毕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
( 5 )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办法
1. 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 考核内容
主要从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和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考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笔试及面试时间待定,地点在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具体考场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将考生考核结果报党委会讨论,按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属违约行为。
体检经费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 2019 〕 1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 2024 〕 3 号)等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医院官网对公开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七)福利待遇
1.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待遇按照本院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分配制度实行;
2. 依政策规定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工会福利等待遇;
3. 执行国家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的 “ 两个同等待遇 ” 政策。
三、其他说明
(一)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者对自己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如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本次招聘由我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院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
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申请查看]
2025 年 0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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