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11-14
-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01 河北农业大学简介
河北农业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专业以服务农业现代化的生物应用技术、信息技术、智能装备设计与制造为优势特色,“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有 9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1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1 个专业学位博士点。
02 走进经济管理学院
学院学科实力雄厚,具有博士后、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现有农林经济 管理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拥有国家特色蔬菜产业技术体系产业经济研究室 1 个,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基地、河北省“三农”问题研究基地、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河北省“三农”问题研究中心(智库)、河北省科协智库等 5 个省级科研平台,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研究团队 1 个、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研究团队 20 个。
03 招收条件与方向
1 )基本条件
1.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 3 年,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流动站招收要求;
2. 具有扎实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水平;
3. 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 2 年,提前出站者在站时间不得少于 21 个月,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 6 年。
2 )招收方向
农业经济与管理、涉农产业组织经营与管理、农村与区域发展。
04 服务与待遇
1. 统招博士后执行年薪制,税前年薪 15 万元;
薪酬的 80% 按月发放,出站考核合格者,发放剩余部分。
在站博士后取得的突出业绩成果(超出其工作协议任务部分)可享受学校创新类业绩奖励。
2. 学校为在站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后除外)提供科研资助经费,人文社科类每人 1 万元。
统招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申请参加学校职称评审。
05 出站要求
业务条件: 2 年博士后出站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 1 )论文:
社会科学类在《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科领域高质量期刊目录》中 C 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2 篇及以上。
( 2 )项目:主持新上国家级项目 1 项或省部级项目 2 项;
( 3 )主持新上省部级项目 1 项,社会科学类在《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科领域高质量期刊目录》中 C 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
( 4 )获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前 6 名);
或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 5 名、二等奖前 3 名、三等奖第 1 名)。
06 政策依据
未尽事宜,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 - 《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07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强 老师
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通讯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乐凯南大街 2596 号农大经管学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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