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类型 | 性质 | 最低学历要求 | 人数 | 薪资 |
辅导员 | 辅导员 | 全职 | 硕士 | 若干 | 未设置 |
发布时间 | 2024-10-12 16:22:15 | ||||
职位有效期 | 2024-11-15 23:59:59 | ||||
专业 | 不限 | ||||
工作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 ||||
职位要求 | 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学校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高校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者,须在此时间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具备2025年7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16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1月16日后出生); 4.学生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一: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省、设区市学联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校(院系)团委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两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经历(需由学校学工部门出具证明); 岗位二: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省、设区市学联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校(院系)团委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两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经历(需由学校学工部门出具证明); 5.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三)优选条件 当应聘人数超过我校可接纳的面试人数上限时,我校将结合下列优选条件综合考虑,优先列入面试对象: 1.具有来我校工作的强烈意愿,愿意在辅导员岗位持续工作不少于4年; 2.具有丰富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曾担任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相当等级的学生干部; 3.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在校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新闻报道或文章。 备注:最终以招聘公告为准 |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
实习实践经验 | 无要求 | ||||
职位简介 |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博士生、硕士生招聘辅导员岗位若干,专业技术岗位 | ||||
岗位职责 | 专职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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