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蓉漂人才荟”都江堰市教育系统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公告 |
2024-09-14 |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和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的影响力,根据上级关于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及我市人才引进办法等规定,按照 “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的原则,决定人才引进硕士 、博士 研究生 ( 以下简称 “ 研究生 ” ) 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 48 名到我市教育系统下属 学校 任教。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 2024 年至 2025 年毕业的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以及 部属师范院校四川省籍 202 5 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资格条件 ( 一 )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1 )。 6.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 〕 1 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 二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 截止时间 202 4 年 9 月 13 日 ) 。 6.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 202 4 年 “ 蓉漂人才荟 ” 都江堰市教育系统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 ( 附件 1 ) 。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 一 ) 报名时间 及地点 1. 北京师范大学: 2024 年 9 月 22 日 上午 09 :00— 12 :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 ( 北师大海淀校区英东学术会堂 ) 。 (二)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 。 (三)报名提交材料 1.202 4 年毕业研究生应提供《 202 4 年 “ 蓉漂人才荟 ” 都江堰市教育系统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 ( 本科毕业证、 研究生毕业证 ) 、 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自荐材料。 2.2025 年毕业研究生应提供《 2024 年 “ 蓉漂人才荟 ” 都江堰市教育系统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 202 5 年毕业公费师范生应提供《 202 4 年 “ 蓉漂人才荟 ” 都江堰市教育系统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 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等信息。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 。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集体面谈 + 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不进行笔试。 (一)面试时间:以现场报名后电 话(短信)通知为准。 (二)面试地点:以现场报名后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三)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2:1 ,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 低于 7 5 分者不予聘用。 (五)面试方式: 1. 集体面谈,满分 100 分。 七、确定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 应聘人员 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如 因面试 成绩相同, 造成名次并列,无法等额确定人选的, 则进行面试加试,按 面试 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 八、体检 由都江堰市教师管理中心负责 组织 拟接收人员在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申请查看]〉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 ) 等文件规定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 2021 〕 11 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申请查看] ) 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 ( 一 )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 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 二 ) 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不能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 三 ) 新聘用人员由都江堰市教师管理中心派遣至都江堰市教育系统下属学校任教,与派遣学校建立人事关系。 ( 四 ) 新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首次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 6 年。 十一、纪律和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 35 号令)的规定要求,为保证此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教育局 ( 028 ) [请申请后查看] 监督电话: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 028 ) [请申请后查看] 附件: 1.2024年“蓉漂人才荟”都江堰市教育系统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 [申请查看] 2.2024年“蓉漂人才荟”都江堰市教育系统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暨异地招聘公费师范生报名表 [申请查看] 都江堰市 教育局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 24 年 9 月 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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