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厦门大学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专门办学机构。
学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学校 “ 十四五 ” 规划总体布局和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为指引,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坚持依法办学,锚定服务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目标,致力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
学院注重质量、结构、品牌、效益均衡发展,依托厦门大学雄厚的师资团队、教学力量,强劲的优势学科和科研成果,开展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多专业、多种类的非学历教育,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成为厦门大学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
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继续教育工作人员 3-5 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做好学院办学综合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宣传、课程师资建设、非学历培训服务等相关工作);
2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要求
1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1989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
3 .专业:不限,行政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4 .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功底,熟练使用 Word 、 Excel 、 PPT 等办公软件;
具有较强的新媒体运营编辑、文案策划能力。
5 .工作认真负责,主观能动性强,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具有良好人际交往能力和问题分析解决能力。
6 .英语口语、写作能力较强者优先。
三、待遇情况
1 .以上岗位为非事业编岗位,由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2 .按规定参加社保,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 .工作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9 日。
2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打包发送至 [申请查看]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 + 应聘继续教育工作人员”。
应聘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等。
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
3 .初审通过者,通知面试。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通过面试者,学院将于全院范围内公示 5 天并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应聘者。
如无合适人选,视情况取消招聘计划或不招满。
试用期 2 个月,到期学院将组织开展试用期考核,未通过考核者将不再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请查看]
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电子邮箱: [申请查看]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海韵学生公寓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316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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