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
招 聘 简 章
一、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及分公司简介
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是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的市级政府粮食储备运营管理企业,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市级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储存、轮换、动用等,对市级政府粮食储备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作为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的国有市级储备粮运营管理公司,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始终以确保储备粮安全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以抓好储备粮油管理、提高应急保供能力为主线,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担当作为,为天津市粮食市场和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分公司:是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直属库,为非独立法人,是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定的天津市粮食应急储运企业,承储一定规模的市级储备粮,负责承储的市级储备粮的储存和轮换,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粮食仓储管理人员5名、财务管理人员1名。
工作地点: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分公司。
三、招聘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校园招聘方式,确定录取的人员与天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粮食仓储管理人员:
(1)粮食储检、食品类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2)具有粮食行业相关资质证书或粮食行业技能比赛取得名次者优先。
2.财务管理人员:
财务、会计、经济类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过硬,对党忠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优良,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扎实肯干,能够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5.截止报名日,不存在尚在影响期的党纪、政纪处分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4.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系统在职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以下范围:夫妻;
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薪资待遇
(一)执行公司工资规定。
(二)按标准享受五险二金、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带薪年休假等国家法律规定的职工福利。
(三)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董旭、刘磊
联系电话:022-[请申请后查看]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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