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东莞市2025年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公告 |
2025-06-10 |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或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且已于2025年6月10日前取得(含已公示)岗位相应级别及以上的职称[其中,距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毕业满1年且未满3年(即2022年6月9日—2024年6月9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教师初级岗位时可暂不要求职称,但不得报考中级岗位]。 所有报考人员须符合本公告和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 东莞在职在编教职员和 已获得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引进)拟聘资格的人员 不在本次 招聘 范围 内 。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本方案及《“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东莞市2025年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毕业后未履约任教或履约任教期限未满的;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 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 截至报名首日) 博士研究生以及具备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6月10日(含)后出生; 2 . 专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毕业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对应。 (2)特长生专业与岗位专业对应。 (3)职称专业与岗位学科(专业)对应。 (4)专业相近。 (5)其他专业相符情形。 各岗位的报考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3.岗位方向要求 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等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大学必修课程或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取得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不含裁判员证)等符合方向要求,并于报考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其中,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的思政课教师资格证。 5. 职称要求 (1)教师岗位一般须取得岗位学科对应的教师系列初级(助理级)及以上职称。 (2)辅系列岗位:须取得岗位对应初级(助理级)及以上职称。 各岗位可根据队伍建设实际提高职称要求,具体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教师岗位为综合素质评价和试讲,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考核。 (一)报名、资格初审和考试确认 本场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1. 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网上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现场资格复审提供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证书(正在进行公示或已完成公示 ,暂未取得职称证书的,提交公示材料和承诺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 (4)公告或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材料。 (5)国内高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报考人员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工作单位。 2. 报名 安排 和考试确认 (1) 网上报名:2025年6月12日—18日12:00。 网上报名地址 :[申请查看] (2)考试确认。 (三)笔试 笔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25年6月22日,考点设在东莞市内,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现场闭卷方式进行,时长为90分钟。 美术教师岗位笔试考试内容包含专业水平测试。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比例入围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2025年7月3日9:30—16:00进行,地点: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五)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形式为综合素质评价和试讲,先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再进行试讲。 1.面试安排 考试时间及地点:一般安排在2025年7月4日—9日期间进行,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评价(辅系列岗位专业技能考核)。 (2)教师岗位试讲(辅系列岗位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50%+(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50% 面试成绩(其他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50%+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辅系列岗位)=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六)总成绩和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 ×4 0 %+面试成绩×6 0 % 总成绩 保留 三位小数 ,不四舍五入 。 (七)体检 体检一般安排7月10—11日在东莞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提交和填写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 6.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情形。 (三)在东莞市内公、民办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进入拟聘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期(至2025年7月)教学任务方可离职。 本公告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东莞市2025年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 [申请查看] 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2025年6月) [申请查看]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申请查看]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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