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勤务辅警90名(因工作性质、工作强度,只招聘男性),其中定向招聘退役军人20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等详见《七台河市公安局2025年考试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招考计划》(附件1)。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责任
本次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聘用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带领和监督下,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七台河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含县区),户籍迁移时间截止2025年6月5日;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6日(含)至2007年6月5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6月5日(含)前取得;
6.身心健康,男生净身高1.70米以上(身高及视力在报名现场测量)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组织招聘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本次招聘对男退役军人单设岗位,退役军人身份报考退役军人岗位不予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七台河市行政区域内已被纳入辅警管理人员;
7.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微信公众号“七台河公安”、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1日法定工作时间。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地点:七台河市市民中心一楼(茄子河区东安街6号)
本次招聘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需要携带的材料: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公告附件中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七台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提前将照片(2寸近期白底免冠照片)粘贴好、信息填写完整、手签承诺。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
报名表同版2寸照片3张(背面标注姓名+出生年月);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中学历应当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军人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政策加分项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5日。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
具体事宜请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七台河公安”。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微信公众号“七台河公安”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为一套试卷(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微信公众号“七台河公安”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体能测评:根据招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数,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具体以微信公众号“七台河公安”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体能测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优先。
若还存在并列按学历高者,学历相同,按年龄小者依次优先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体能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申请查看]、微信公众号“七台河公安”公布(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与体检
1.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
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
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体能测评通过、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如依然并列,按学历高者,学历相同,按年龄小者依次优先)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过笔试、面试、体能、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七台河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七台河公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体能测评通过、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如依然并列,按学历高者,学历相同,按年龄小者依次优先)等额递补,递补截止到此批次辅警上岗前,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定为见习辅警(含试用期6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此次招聘的辅警试用期内发放月基础工资3023.06元(含“四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根据评定层级、岗位性质兑现薪酬待遇。
所招聘辅警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其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及调整,拒不服从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七台河公安”发布。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
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七台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单位:七台河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申请查看]
监督单位: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联系电话:[申请查看]
附件: 1.七台河市公安局2025年考试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招考计划 [申请查看]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申请查看]
3.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 [申请查看]
4.七台河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申请查看]
七台河市公安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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