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
2025-06-03 |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5名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共建,四川省教育厅直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与遂宁市船山区政府联合打造“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龙凤产学研园区”,与射洪市政府联合打造“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锂电科技学院”,与安居区政府联合打造“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形成“一校区一园区两基地”办学格局。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 人才引进类别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 1.领军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符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含教育部“国家教学名师”); 2.部分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学术理论素养和丰富教学、教研、管理经验的教育管理者。 3.专任教师A: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级职称,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学术理论素养和丰富教学、教研、实践经验的教师。 4.专任教师B:汽车、机械、电气、电子、计算机、人工智能、物流、能源化工、医药卫生、研学旅游、思政、英语、数学等领域的博士研究生,具体专业不限。 5.专职辅导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具有丰富学生管理经验的专职辅导员。 6.技能实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省级一类、全国一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规定奖项的优秀技能人才。 四、 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5名。 五 、 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 本 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后,以“2025高层次人才+岗位名称+学历学位/职称 +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申请查看]邮箱。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 (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5)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CSSCI、CSCD、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 六 、 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一) 考核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人事教师处将符合引进条件人员的基本材料递交到各二级单位,二级单位结合本部门发展与学科建设需求对应聘人员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启动正式考核工作。 考核资格审查由我校人事教师处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我校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获得考核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名登记表》2份和《诚信承诺书》1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④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CSSCI、CSCD、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 面试考核形式与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和心理测试等。 实行现场打分,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考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三) 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的时间及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报考者,报考者缺考或放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 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七 、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通过考核的报考者等额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八 、 考察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 、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 、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 一 、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 二 、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在原招聘公告发布渠道网站上公告。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十 三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 纪律监督电话: [申请查看](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申请查看](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1. 2. 3.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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