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晋江市医院医共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0名编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1 )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40 周岁以下 (即在 198 4 年 5 月至 200 7 年 5 月期间出生 )。
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四)具有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 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 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1)晋江市医院总院:即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
(2)除总院外的其他成员单位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与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市医院及市医院梅岭院区、经济开发区院区应聘人员通过扫描公告里问卷星二维码填写报名岗位、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相关证件原件。
市医院医共体其他成员单位应聘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对应院区的邮箱(详见附件 2 )。
3 .报名须提交材料:
( 1 )毕业证书扫描件;
( 2 )身份证扫描件;
( 3 )取得学位或相关资格的,需提交证书扫描件;
( 4 )已就业的,还需提交现 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如离职手续尚未办理完成,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
( 5 )采用邮箱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晋江市医院医共体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3 )
四、审查与考试
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将适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组织资格复核,由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至现场校验。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采取仅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笔试、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其中,总院岗位具体招聘方式如下:
(一)护理岗位招聘笔试、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 笔试:考核内容为基础护理知识,总分 100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操作环节。
2. 操作考核:采用标准化操作评分现场考核,操作项目现场抽签, 8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 面试环节安排:采用规定格式的PPT自我介绍的形式,结合现场提问,进行现场打分,评分标准:优秀≥90分,良好85-90分,不合格<85分。
经笔试、操作环节筛选,最终进入并参与面试环节,按照 笔试 +操作+面试 成绩 ,三个成绩的总和再除以 3换算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的 排名确定拟聘用名单。
(二)医技科室岗位招聘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笔试后,按岗位数 1:3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岗位需求数从高到低录用 。
1.笔试:考核内容为专业 基础知识,总分 100分, 根据招聘计划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按照岗位数 1:3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安排:采用规定格式的PPT自我介绍的形式,结合现场提问,进行现场打分,评分标准:优秀≥90分,良好85-90分,不合格<85分,根据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用名单。
(三)总院其余岗位除上述岗位外,采取仅面试的方式,采用规定格式的PPT自我介绍的形式,结合现场提问,进行现场打分,评分标准:优秀≥90分,良好85-90分,不合格<85分。
根据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 1:1比例确定 拟录用对象。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5分,面试成绩低于85分的,不予录取。
拟录用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由招聘单位组织一场加试。
除总院外其余医疗卫生单位的岗位采取100%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五、体检政审
通过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
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接到体检结果 5 天内,提交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 原件。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
六、聘用与待遇
1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拟为劳务派遣方式。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各自聘用医院公众号(或订阅号)公示 7 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晋江市医院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为雇员劳务派遣机构。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作为劳务派遣公司雇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劳务派遣公司派至用人单位工作,劳务派遣期限 1 年(试用期 2 个月)。
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进行续签。
雇员派遣期间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
雇员的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安排和落实。
雇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
2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将由市医院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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