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等文件精神,我 校 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 106 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主要职责: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本。
教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全面促进高等教育 高质量 发展。
围绕汽车产业链,致力于培养汽车行业卓越工程师。
学校正有力推进实施 “三步走”发展战略:在“十四五”时期实现大学更名;
在2030年成为博士授权单位、建成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在2035年达成国内一流应用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申请查看])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申请查看]) 面向社会发布。
( 二 )报名 要求
1.报名时间:专技十级及以上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专技十二级岗位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17:00,报名时 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专技十级及以上岗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通过指定邮箱[申请查看]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行政楼人事处。
专技十二级岗位,通过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才招聘平台([申请查看])报名。
3.报名材料:①个人近期简历,内容包含: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个人荣誉等信息;
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
④各类荣誉证书等。
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 三 )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 年龄按周年计算,从 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博士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 人员 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 、考核
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专技十级及以上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专技十二级岗位需笔试;
2.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小于1:3的,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等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专技十级及以上岗位,采取综合面试、课堂试讲、面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2.专技十二级岗位,采取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评委提问等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3.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 75分,达到合格线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免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 100%。
需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 、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三)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二级学院党委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 、公示 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 ( http://[申请查看])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学校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 、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 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 、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申请查看])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申请查看])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申请查看])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监督举报电话: [申请查看]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25年5月29日
附件: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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