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永胜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 经研究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编制备案制 人员 20 名,现 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 “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 录用 。
二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永胜县人民医院 2025 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要求 ;
6. 年龄: 岗位 要求年龄计算截止 日期 为 2025 年 5 月 31 日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02 5 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 现役军人;
4.20 20 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6. 失信被执行人;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 、 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 年 6 月 9 日至 6 月 11 日, 08:00-12:00 , 14:00-17:00 。
( 二 ) 报名 地点 : 永胜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
(三)招聘范围。
全国各类 高等 院校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 永胜县人民医院 2025 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报名表 ;
2. 本人近期免冠 1 寸 彩色 照片 2 张;
3.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各 1 份;
4.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 1 份 ( 2025 年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 ;
5. 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 / 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6. 个人征信报告;
7. 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资料不全不予通过。
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 五 ) 注意事项
不接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前来报名者,可由他人进行代报,但必须携带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不接收代报。
五 、资格审查
由人力资源办、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 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由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知进入 专业测试 和考察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资格审查时尚未 取得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 202 5 年毕业生,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在 正式入职前 进行审验。
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 录用 资格。
六 、招聘方法及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在人社、卫健、编办、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全程参与和监督指导下进行,采取 笔试、专业测试 、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 2025 年 6 月 13 日;
考试地点:永胜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
( 二 ) 考试方式及 开考比例
考试采取笔试和 专业测试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实际报名考试 成功 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 : 1 方可 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至 2 : 1 。
( 三 ) 笔试: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以岗位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 。
1.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 90 分钟 ;
2. 笔试结束后现场宣布笔试成绩,考生进行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 3:1 的比例现场确定进入 专业测试 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并列者均进入 专业测试 ;
3. 临床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者,可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 专业测试 。
( 四 ) 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仅入围考生参加。
1. 专业测试 设考官 5 名 ,其中设主考官 1 名;
2. 临床医生 、 中医医生 、药师、医学检验技 师 、财务 岗位采取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采取面对面口答方式进行,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 。
时间 10 分钟 / 人,满分 100 分,按照 5 位考官取平均分方式进行计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3. 临床护士、特岗护士 、 助产士 岗位 采取技能考核(含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技能考核内容为本专业相关技能操作项目,时间 10 分钟 / 人,满分 100 分,按照 5 位考官取平均分方式进行计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取得专科护士培训证书的专业测试成绩加 3 分 ;
4. 专业测试 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人员现场公布 专业测试 成绩 ,考生现场确认。
5 . 如出现 专业测试 成绩 末位 并列且 总人数 超过 岗位需求 人数时,对并列人员进行再次 专业测试 (当场另行出题)、重新评定 专业测试 分数 ;
6 .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 现场招聘工作人员 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
考生报名后须保持电话畅通,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 × 50%+ 专业测试成绩 × 50% 的比例计算 ;
未参加笔试直接参加专业测试的,专业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依据考生 综合成绩 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 人员 。
( 六 ) 考察
考察主要通过审核人事档案、岗前培训后的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进行,对 拟录用 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一旦查实有不符合录用情况的将予以取消录用资格或终止 劳动 合同。
考察贯穿整个招聘和用工 全 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者提供不真实的信息和材料等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医院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考试、 录用 ,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劳动关系 。
( 七 )体检
1. 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招聘数按 1 :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试行 ) 》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作为是否 录用 的依据。
参加体检人员需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集中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录用 资格。
3.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 录用 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 一 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复检后仍不合格者,取消 录用 资格。
( 八 )公示
根据 综合成绩 、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 拟录用 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 录用 的,按程序办理 相关 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 录用 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 录用 ;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 录用 ,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 录用 (核实时间为三个月)。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 录用 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 每个岗位可递补一次 。
1.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 拟 录用人员 公示的结果影响 录用 的;
3. 拟 录用人员 放弃 录用 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 导致拟 录用 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 、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如发现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永胜县纪委监委反映,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 、 拟录用人员管理
(一) 试用期。
拟录用 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领取试用期工资,试用期间工资待遇及其他过渡事项按国家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执行。
试用期内,由医院对 拟录用 人员进行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 劳动 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1. 录用 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照《永胜县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和《永胜县人民医院医师资格考试奖惩暂行规定》执行,通过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后,医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其缴纳 “ 五险 ”( 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 。
2.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 临床医生岗位人员 ,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本职工作, 自独立执业次月起 基础工资参照编内新入职人员待遇执行,绩效工资按《永胜县人民医院绩效管理方案》《永胜县人民医院绩效管理考核方案》规定执行。
3. 其他岗位人员按照《永胜县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4 . 与编内人员同等享受外出进修、学习等人才培养待遇。
5 .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福利待遇与在职编外人员相同。
九 、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 录用人员 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三) 录用人员 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的行业特性及法定休息休假安排。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在三年内考取相应专业执业(职业)资格,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取得执业(职业)资格的将解除 劳动 合同不再 聘用 。
(五) 录用人员 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六)本次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具体招聘工作由永胜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永胜县人民医院
2025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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