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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辽宁科技学院
面议
· 校园招聘 · 博士
更新:2天前
职位亮点
职位描述
性质: 全职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岗位职责

辽宁科技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28日

辽宁科技学院 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辽人发〔 2007 〕 1 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 》(辽人社发〔 2011 〕 9 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7 〕 61 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 2025 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 详见《辽宁科技学院 2025 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 1979 年 1 月 13 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 1974 年 1 月 13 日及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应为实际工作经历,须有对应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 )和我单位官方网站( )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填写附件内《辽宁科技学院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填写后请将电子版登记表以 word 格式发到学校邮箱: ,邮件主题须注明:姓名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毕业时间,例“张三 - 博士研究生 - 文艺学 -202506 ”。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试讲、学术能力和个人素质考评、心理状况测评等,按岗位计分排序,按招聘计划 1 : 1 的比例确定面试合格人员,面试合格人员经学校综合审议通过后,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 )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 及 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0 〕 2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 〕 65 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 82 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 7 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 )和我校官网(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 6 个月(初次就业签订 3 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 12 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 学校对优秀人才视条件提供相应的安家费、学位津贴及科研启动基金,具体事宜可电话咨询。

5.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我单位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一次。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科技学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工作日 8:30-16:30 )

纪律监督电话: (工作日 8:30-16:30 )





辽宁科技学院

2025 年 1 月 13 日

附件 3:

辽宁科技学院人才引进层次及待遇

一、引进层次

1.第一层次,年龄 50 周岁以下,省部级安全检测内容存在政治敏感词以上称号获得者(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

(1)待遇不低于省内同类院校,一事一议。

(2)根据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及组建团队支持。

2.第二层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正高级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且近三年有重要学术成果(引进成果分数 45 分以上),在其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力,首聘期考核不低于 70 分(主要考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1)聘任到教授岗位。

(2)提供安家费 100 万元。

(3)根据需要提供专项科研建设经费 50 万(哲学社会科学类:30 万元)。

(4)博士学位津贴 500 元/月。

(5)学历专科以上的配偶可安排校内岗位工作。

3.第三层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副高级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且近三年学术成果较为突出(引进成果分数 35 分以上),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力,首聘期考核不低于 40 分(主要考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1)享受教授岗位待遇(一个聘期)。

(2)提供安家费 70 万元。

(3)根据需要提供专项科研建设经费 30 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 万元)。

(4)博士学位津贴 500 元/月。

(5)学历专科以上的配偶可安排校内岗位工作。

4.第四层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且近三年学术成果较好(引进成果分数 20 分以上),首聘期考核不低于 20 分。

(1)享受副教授岗位待遇(一个聘期)。

(2)提供安家费 50 万。

(3)根据需要提供专项科研建设经费 5 万(哲学社会科学类:3 万元)。

(4)博士学位津贴 500 元/月。

(5)学历专科以上的配偶可安排校内岗位工作。

5.第五层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且近三年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引进成果分数 5 分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质,首聘期考核不低于 5 分。

(1)提供安家费 30 万元。

(2)根据需要提供专项科研建设经费 5 万(哲学社会科学类:3 万)。

(4)博士学位津贴 500 元/月。
(5)学历专科以上的配偶可安排校内岗位工作。

6.第六层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安家费、专项科研建设经费一事一议,由人才引进考核组拟定引进方案报党委会批准。
首聘期考核分值一般与安家费挂钩。

(1)博士学位津贴 500 元/月。

(2)学历专科以上的配偶可安排校内岗位工作。

二、《人才分类目录》、《成果折算分值表》、《成果分类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阅。

● 该招聘信息转载自辽宁科技学院官方招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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