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5名,制定本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南皮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5年9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首批“百佳医院”等百余项殊荣。
2019年1月被河北省卫健委纳入三级医院管理。
2022年1月,被市政府命名“沧州市第四医院”。
2021年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监测指标中全国第26名、全省第2名。
医院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开放床位800张,年门诊量66.6万人次,出院病人量3.8万人次,年手术11879例。
迄今共有10个专业入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在全市县级医院当中名列第一。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沧州市第四医院选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5名,5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体要求详见《沧州市第四医院2025年选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或教学科研水平,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急需选聘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此推动我院良好发展。
五、选聘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沧州市第四医院官网、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箱方式报名(邮箱:[申请查看])。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者须扫描下方二维码(见下图)进行信息登记,并下载《沧州市第四医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2),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如现场报名需携带《资格审查报名表》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等有关材料原件至现场。
如邮箱报名需将审查表名称改为“选聘-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并同以上证件原件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我院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2025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沧州市第四医院行政二楼人力资源科 (三)测评考核 由本院选聘领导小组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评委会,每月随时组织面试进行评价,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等。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沧州市第四医院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本院组织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被聘用人员随时保持电话通畅,选聘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其办理聘用手续。
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咨询沧州市第四医院人力资源科。
咨询电话:[申请查看]。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沧州市第四医院2025年选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用人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沧州市 第四医院 | 医师 (专技) | 5 | 本科: 临床医学; 研究生: 内科学、外科学、妇科学、儿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无 | 1、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在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系统;3、年龄不超过50周岁。 |
附件2 沧州市第四 医院 2025年选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
毕业院校 | 学历 学位 | 所学 专业 | ||||||
毕业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现职称取得时间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
生源地 | 最高学历培养方式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联系 电话 | ||||||
教育背景(高中起) | ||||||||
工作经历(含取得高级职称时间) | ||||||||
个人评价及技能能力 | ||||||||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
备注 | ||||||||
注:(1)此表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教育背景从高中填写,工作经历写明时间及岗位。 (2)“最高学历培养方式”指:、。 (3)“家庭主要成员”要注明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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