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英才汇南粤”东莞市2025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杭州和上海专场招聘公告 |
2025-04-08 |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 我局于2025年4月赴杭州、上海设点面向全国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9名 ,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2025年1月—8月期间毕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具体见《岗位表》对应层次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国(境)外已取得报考层次相应的学位证的2025年毕业生(非在职),并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认证结果。 (三)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 2.毕业时间要求。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的高校毕业生;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报考者的普通高校(国外、境外院校)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2025年4月杭州上海专场)》,下称《岗位专业对照表》),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者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需提供入学相关材料证明。 2.岗位方向要求。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人员应取得岗位对应专业和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和相关专业教师资格; (2)符合以下3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②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2025年师范毕业生; ③已通过岗位对应层次和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笔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上述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最后取得相应专业和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条件 (1)英语教师岗位。 (2)语文教师岗位。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参加资格复审确认(全部岗位须网上确认)——现场资格复审(研究生岗位可以现场报名)——本科岗位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和试讲,其中美术、体育、信息技术试讲环节加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场招聘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其中研究生岗位增设现场报名,设杭州和上海两个考点,具体各岗位考试地点见《岗位表》,每人每个考点限报1个岗位。
(1)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教师资格相关证明,符合放宽条件的需要提供承诺书及佐证材料,如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证明等; (5)公告或《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语文教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教师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雅思证书、托福证书等; (6)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如认证证书等),最迟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 (7)报考者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2.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申请查看] (1)杭州考点。 报名:2025年4月8日—4月16日16:00,4月18日12:00 前完成考生资格初审,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通过情况。 3.资格复审(含研究生岗位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全部考生须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1)杭州现场资格复审点(研究生岗位可现场报名):资格复审一般安排在2025年4月19日上午,研究生岗位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见招聘报名系统,地址:杭州国际博览中心(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奔竞大道353号)。 (2)上海现场资格复审点(研究生岗位可现场报名):2025年4月23日9:00—12:00,地址: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学生之家A210。 浙江大学等高校报名和资格复审点只接受本校毕业生报名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在报名系统公布。 (二)本科岗位笔试 报考本科岗位且符合报考资格及完成网上笔试考试确认、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比例入围面试环节(综合素质评价)。 杭州考点: 一般安排在2025年4月20日上午(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25年4月19日9:30起可打印准考证(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 上海考点: 一般安排在2025年4月24日上午(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25年4月22日9:30起可打印准考证(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需诚信参加考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形式为综合素质评价和试讲。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诚信参加考试。
(1)杭州考点:2025年4月20日—23日,考点一般安排在杭州市内进行,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上海考点:2025年4月23日下午—27日,考点一般安排在上海市内进行,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1)综合素质评价。 (2)试讲。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美术、体育、信息技术)=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 面试成绩(东莞生源公费师范生岗)=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面试成绩(其余岗位)=试讲成绩 面试各环节的达标分数线均为80分,不达80分的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和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 总成绩(本科岗位和东莞生源公费师范生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在达标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顺序比较,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提交和填写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 6.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情形。 考生咨询具体报考事宜,可通过《岗位表》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教育局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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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东莞市2025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杭州和上海专场岗位表.xlsx [申请查看] 】 附件【 附件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2025年4月杭州上海专场).xlsx [申请查看] 】 附件【 附件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申请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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