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25-04-03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 2007 〕 184 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 2024 〕 72 号)等有关 规定 ,经核准,湖州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辅导员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 “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 辅导员 2 人 。
具体要求见《湖州学院 202 5 年公开招聘 辅导员 计划表》(附件 1 )。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 法规;
2. 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 年龄一般要求在 18 至 3 0 周岁( 19 94 年 4 月 7 日至 200 7 年 4 月 14 日期间出生);
4. 具备 招聘 岗位所 要求 的学历 、 学位、专业、 学习工作经历等条件 ;
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社会人员须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我校将根据岗位特点,结合《 2025 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2 )对专业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 及研究方向 ,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 其他 条件;
6. 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 1 )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2 )现役军人;
( 3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202 5 年应届毕业生;
( 4 )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 2021 〕 11 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 5 )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 6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 5 年 4 月 7 日 9 :00 - 4 月 14 日 1 7 :00 。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 “ 人才来了码 ” 微信公众号)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 1 个岗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和上传有关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岗位人员须上传以下材料:
(1) 学历 、 学位证 书 ;
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
留学人员 ( 尚未认证的除外 ) 须 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2 ) 有效期内 身份证(正反面);
( 3 )党员证明(当前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及以上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
( 4 )学生干部证明(须注明任职具体时间段和具体职务,并有相关高校二级学院及以上单位盖章) 。
(二)资格初审
时间: 202 5 年 4 月 8 日 9:00 - 4 月 15 日 1 7 :00 。
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 “ 人才来了码 ” 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 202 5 年 4 月 15 日 9:00 - 4 月 18 日 17:00 。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办理网上 缴纳考试费用 50 元 。
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未达到 3 ∶1 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并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2 5 年 4 月 21 日 9:00 - 4 月 26 日 11 : 3 0 。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 “ 人才来了码 ” 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 2025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 。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 科目 :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满分 100 分。
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湖州学院网站( [申请查看] )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 招聘计划 1: 5 的比例(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各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笔试存在违纪情况 的应聘人员 , 不进入下一环节 。
(六)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
面试之前,学校组织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 有效期内身份证;
2. 岗位所需 学历 、 学位证 书 , 留学人员 须 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须 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3. 本人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 1 张;
4. 党员证明(当前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及以上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
5. 学生干部证明(须注明任职具体时间段和具体职务,并有相关高校二级学院及以上单位盖章) ;
资格复审开始前 48 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中,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招考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不得参加面试;
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认为不适宜从事高校工作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七)面试
面试时间: 5 月 24 日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
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3 0%+ 面试成绩 × 7 0% )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若总成绩相等,以 面试 成绩高的 为先 。
体检 工作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 8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 〕 65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 2021 〕 11 号)规定执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湖州学院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关系。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1. 湖州学院网站( [申请查看] );
2.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申请查看] )。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湖州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学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需要咨询的,可在公布之日起 5 日内向我校咨询,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咨询电话:
人事处 钟老师( [申请查看] )
学生处 吴老师( [申请查看] )
附件: 1. 湖州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需求计划表 [申请查看]
2. 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申请查看]
湖州学院
2025 年 4 月 3 日
首页
复制
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