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3-27
- 截止日期:2025-04-10
-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一、招聘对象
(一) 2025 届大学应届毕业生;
(二)本市在职教师;
(三)社会人员(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岗位及职称要求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 教师 | 1 | 医学专业,熟悉老年护理保健、老年服务管理、中医养生保健等领域的相关内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者优先,具有高级职称、高级职业技能(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
计算机专业教师 | 1 | 工学专业,掌握一门以上编程语言,能进行 web 应用开发,熟练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具有高级职称、高级职业技能(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
社区教育专职 教师 | 8 | 社会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体育学,熟悉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教育管理的相关内容,具有高级职称、高级职业技能(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
基层治理专职 教师 | 3 | 社会学、社会工作、管理学、法学、政治学专业,熟悉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教育管理的相关内容,有一定教学、科研能力,具有高级职称、高级职业技能(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 2025 届 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两年 )。
4. 有海外留学经历者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 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位。
(二)具体条件
1.2025 届大学应届毕业生
( 1 )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位;
( 2 ) 2024 年 7 月 1 日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取得相应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视作为 2025 届大学应届毕业生。
2. 本市在职教师
( 1 )具有本市户籍;
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 2 ) 年龄需在 [申请查看]40 周岁以下( 1985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
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需在 45 周岁以下( 1980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 47 周岁 ( 1978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
( 3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3. 社会人员(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
( 1 )具有本市户籍;
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 2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1985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
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需在 45 周岁以下( 1980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 47 周岁( 1978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
( 3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 年 3 月 28 日 (周五) 9:00 — 4 月 10 日 (周四) 11:00 (第二批)。
(二)报名方式
1. 相关信息发布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 [申请查看] )。
2. 投递简历邮箱: [申请查看]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择优组织应聘教师综合考评后向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合格人员个人信息及面试评价表。
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科组专家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分数占综合评价分的 50% ,面试分数占综合评价分的 50% ,总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的不予聘用。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通知应聘教师为准。
六、其他事项
拟聘用教师须进行心理测试,委托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进行。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示 7 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方式和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
2025 年 3 月 26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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