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5-03-03 |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是教育部所属正司级事业单位,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主要从事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服务和促进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工作。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招聘岗位及要求 ![]() 2.具有较强的项目策划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具备良好的研究素养; 3.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数字化思维素养和跨界思维素养; 5.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 2.掌握数据库相关知识,熟练使用主流数据库,熟悉数据挖掘、数据处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并熟练使用相关软件; 3.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系统建设、数据建设经验者优先。 招聘程序 (一) 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9日24:00 ,应聘人员 登录“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申请查看])进行网上报名 。 (二) 笔试 笔试采用在线考试的方式,时间暂定为3月中旬,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考察胜任岗位所必备的通识性知识)。 (三) 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时间暂定为3月下旬。 (四) 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学位中心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 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和学位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有关说明 (一)以上岗位招聘人员不解决北京市户口和事业编制,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学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和学位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者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解聘劳动合同。 地址与联系方式 邮箱 :[申请查看]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B座18楼,地铁15号线清华东路西口站,C出站口正南方向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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